占地 5.12公頃,位於花蓮新城鄉,靠近太魯閣觀光區,臨海第一排的東潤國際觀光旅館,昨(9)在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進行土地分區變更審查。由於主要爭議之前會議已釐清,這次主要討論用水及景觀影響。最後大會決議通過審查。
本案無須辦理環保署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曾經去現場勘查的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蔡中岳無奈指出,該開發地點距海岸不到600公尺,應屬保護區卻未被畫入保護區,因而躲過環評。且該用地早期以發展水泥產業為由,用極低的代價向政府取得土地,現卻被轉為觀光使用,並不公平。
鄰近海岸第一排的大型度假勝地又一樁 區委會:景觀衝擊尚可接受
東潤觀光旅館位於花蓮新城,鄰近太平洋海岸,占地面積5.2公頃。其中1.95公頃預定蓋旅館200間,目前屬工業區用地。因要建觀光旅館必須更改土地分區為特定專用區的遊憩用地,故在內政部區委會進行審查。
由於該案已經四次區委會專案小組、二次大會討論,雖本年度的新進委員對於工業區改做觀光使用有不少疑義,但大會就先前已釐清的用地問題、開發必要性等,均未再重複討論,僅就景觀與用水評估方面討論。
該案位於海岸第一排,委員擔心旅館興建會破壞海岸及公路景觀,特別要求開發單位東潤水資源生技公司說明景觀衝擊。開發單位準備從公路與海岸看到旅館的視覺模擬分析,並強調全區建物高度已下降到15公尺以下,採灰色系,衝擊並不明顯。最後大會主席決議通過該案,但請開發單位補上模擬前後對照圖。
環團指兩大疑點 :未被納入保護區無須環評 用地取得不正義
東潤觀光旅館房間數比美麗灣的80間多,旅館占地面積也超過美麗灣渡假村0.997的建築基地大,但該案依法無須辦理環評。蔡中岳無奈表示,本案鄰近海岸不超過600公尺,區位應屬保護區,當初不明原因未被畫入保護區,導致實際應做環評,而無須環評。
蔡中岳指出,海岸地區通常會被畫入一般保護區或自然保護區。如屬於自然保護區,則不能開發;如屬一般保護區,則超過一公頃就該環評。他指責,由於海岸管理法已經通過,即將重畫保護區域,此基地屆時勢必被納入,開發單位才急於盡快通過審查。
此外,蔡中岳也指責,該地取得不正義。該用地是早期為配合政府促進產業發展以極低價格取得,但因發展水泥、深層海水皆不順利,開發單位因而將其中的5.12公頃改開發為觀光旅館,並不符合當初土地取得的條件。
委員也有類似疑義,開發單位回應,該計畫從2011年通過交通部觀光局推薦,已經等很多年了。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林秉勳表示,過去會議已討論過,就區域發展而言,工業跟遊憩都是發展為主,性質上影響不大,且東部發展觀光產業的政策方向也已經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