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機環評「年末出清」 福海二期翻案失敗確定出局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離岸風機環評「年末出清」 福海二期翻案失敗確定出局

2018年02月12日
本報2018年2月12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署9日舉行兩次環評大會,一口氣審查了中能、福海、雲林、大彰化、海鼎等離岸風機環評案。前3案由於位在近岸,面臨民間團體的反彈,大彰化與海鼎則因為已在航道外而爭議較小,其中福海案雖然業者極力爭取翻案,不過在投票後,仍維持小組建議的不應開發,雲林離岸則需補正多項後再進大會確認。

這一批離岸風機案通過的案子預計的發電量合計就達4.6GW,9日經環評大會確認後,通過者將進入經濟部能源局的遴選,去年送審的27件離岸風機環評中,已有22案確認通過,確認駁回的有桃新、福海,處於「審查中」的3案,則是雲林還要補件再審。剩下尚未進入大會的,新北離岸是小組建議駁回、臺海桃園(W1N)小組建議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福海雖然是第一個通過環評的示範風場,不過至今沒有完成示範案2支風機的設置,相形之下,晚一步通過環評的上緯海洋,已在去年完成2支示範風機的建設。福海年初遭能源局認定進度緩慢,已失去示範意義,不但不再接受福海的展延申請,更取消其示範風場資格,之後不得領取獎勵補助,履約保證金也將沒收。

相鄰試辦案的二期,在環評過程面臨波折,小組原本建議打入二階環評,在業者提出退縮方案後,大會將它退回小組,小組再審後,卻反而提出不應開發的建議,今次大會最後確認此案不應開發。

除了一期2支風機遲遲未開發設置,已失去示範意義;二期的計畫又因為漁民激烈反對,甚至演變為訴訟,又恐衝擊白海豚、鳥類等生態。其離岸過近、電纜沒有共同上岸等狀況,更遭小組質疑與其他第二階段潛力場址的環境控管也相抵觸。

福海反駁說,示範機組已取得環評、籌設、施工許可及購售電合約,且相關建廠合約及融資皆已到位。但因為過去地方居民與環評委員曾建議合併第一、二期陸上電纜路徑,而基於安全考量打算一次性施工,就等二期通過環評等籌設申請,預計在2020年底就能完成示範風場商轉。

福海強調,當時身為示範計畫,在政府的漁業補償制度建構完善前,已自行進行漁業補償回饋的評估,成為漁業署後續的參考,也與彰化區漁會完成協議書簽署。

unnamed (1)

彰化外海離岸風場與白海豚棲地套圖,C為福海二期,D為福海一期。環保署綜計處提供。

有環評委員質疑,福海的風場並不規則,計畫內的15支風機,有多支設置於風場邊界,與鄰近風場恐有扞格。福海則表示,若按2015年的「佈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其實彰化縣的21個潛力場址位置,必需保留示範風場區位,不過他們願意主動退縮邊界及台電二期共同預留鳥類飛行廊道。

不過即便退縮,大會仍維持小組的建議,指出此案無法與鄰近風場「切齊」,因為若再退,開發規模已不符示範風機100MW的規模,且能源局已經不同意福海的展延了,確認福海案的環評不應開發。

能源局表示,福海還是可以設置一期的2隻風機,相關的設置許可仍是有效,但已經不具有示範風場的資格。面對環評委員問起,若二期未過環評,是否還會完成1期的2支,福海表示,還是打算繼續設置。

近岸爭議大 雲林離岸補件再審 航道外大彰化、海鼎過關

同樣屬於近岸的中能、雲林,也遭環團反對,媽祖魚保育聯盟質疑,即便這些案子都承諾退縮,但風場的設置將排擠既有漁業的範圍,白海豚即便受風機的影響小了,仍面臨漁船、漁網的傷害。

選址29號風場的中能表示,為了白海豚退後3公里,開發面積減少44%,已是所有風機退最多的,也因此對環團在意的河口生態,衝擊也已經減少了。

「雲林離岸風場」是雲林縣海域唯一的離岸風電案,但開發區域包含外傘頂洲,離岸僅有2公里,是白海豚重要繁殖熱區,遭環團擔憂對白海豚衝擊過大,雖然小組建議通過,不過在大會討論中,部分委員認為雲林案的資料不夠充足,要求對水下噪音、鳥類大規模遷徙時降轉機制、文化資產等再做補充,需要再一次進入大會討論。

至於在彰化外海航道外的離岸風機,則因為符合政策環評先遠後進的原則,連環團也表態較為支持,在無太大爭議的狀況下雙雙確認過關。大彰化四案由丹麥商沃旭能源主導開發、海鼎三案則是上緯新能源主導。由於位置相鄰、開發單位相同,從初審開始,就是併案審查的處理。

至於鳥類通行廊道要怎麼留,等待鳥類春季調查完成後,將會再做全盤的規劃,環署預計7月會提出。


※台灣百萬綠行動,請來登錄實踐你的綠生活:https://goo.gl/ggZch7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