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份聯署書反永侒礦權展限 礦務局:會把大家的心聲放心裡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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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萬份聯署書反永侒礦權展限 礦務局:會把大家的心聲放心裡

2019年12月17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孫文臨報導

永侒實業計畫在宜蘭員山鄉的大侒埤山開挖面積30公頃的新礦區,距離聚落僅700公尺,且緊鄰宜蘭重要的水源地粗坑溪,「護水源反開礦行動聯盟」今(17日)召集數十位當地居民北上來到礦務局,要求駁回永侒的礦權展限。

出面接受陳情書的礦務局副局長周國棟則說,「我們絕對會把大家的心聲放在心裡,但是做公務員還是要依法行政,業者申請展延就需依程序審查。」他表示,礦權展限須經過跨部會60多個公務機關的審查,「相信各機關會替大家嚴格把關,請大家要相信公部門。」

對此,中華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明華則認為,現行《礦業法》第38條規定,礦業經營有妨害公益無法補救,主管機關就應廢止其礦業權之核准,「礦務局作為礦業主管機管卻把責任丟給其他部會,讓人相當失望。」

數十位員山鄉民扶老攜幼北上礦務局,要求駁回永侒公司的礦權展限案。孫文臨攝

數十位員山鄉民扶老攜幼北上礦務局,要求駁回永侒公司的礦權展限案。孫文臨攝

八旬老婦北上礦務局拿鍋鏟反永侒開礦 「政府的腦筋比我的頭腦還僵化」  

「反對永侒開礦,恁祖母跟他拚了!」數十位高齡80多歲的老婦,早上8點就從宜蘭員山鄉搭車北上,來到經濟部礦務局外,她們有些手拿鍋鏟、湯杓,有些則拄拐杖、坐輪椅,對著警方架上的層層鐵欄,要求礦務局駁回永侒在員山鄉的礦權展延,「我們地方反對的聲音那麼大,縣長、鄉長、立委都不同意,還有超過4萬人聯署,中央怎麼就是聽不到。」

永侒實業公司從1980年代開始在員山鄉開礦,經過數次展限後,礦權即將在2020年6月30日到期,因此向礦務局提出礦權展限申請,並計畫開採一面積超過30公頃的新礦區,比永侒已開採的1.66公頃舊礦區大上許多,引起鄰近礦場的員山及內城在地居民強烈反彈。

當地居民上演行動劇,要打倒挖山開礦的永侒怪獸。孫文臨攝

當地居民上演行動劇,要打倒挖山開礦的永侒怪獸。孫文臨攝

老婦們拿著湯勺、坐著輪椅,要求礦務局駁回永侒實業的礦權展限。孫文臨攝

老婦們拿著湯勺、坐著輪椅,要求礦務局駁回永侒實業的礦權展限。孫文臨攝

內城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簡裕鴻說,礦區距離聚落僅700公尺,內城旁的大侒埤山要被挖掉一半,「開挖之後不只可能會污染水源,未來還會有土石流的疑慮。」他說,即使礦場不在內城村中,仍對居民的生活環境帶來巨大影響,「他們所破壞珍貴的天然環境,不僅妨害公益,未來就算過了一百年,也無法恢復山林土地的傷痕」。

永侒新礦場所在的中華村更是首當其衝,陳明華說,開礦以後會有數十台的砂石車每天進出中華村,「我們當地都是老人跟小孩,會有很大的交通疑慮。」他說,開礦衍生的揚塵污染也會波及仰賴粗坑溪水源的宜蘭市民。

正因如此,「護水源反開礦行動聯盟」代表薛博聞就說,發起聯署不到三個月,已獲得超過4萬人聯署,不僅是地方居民擔憂,包含宜蘭縣長林姿妙、宜蘭市長江聰淵,立委陳歐珀、徐永明、黃國昌等多位政治人物也堅決反對,且有上百的單位以團體名義聯署,在地的金車公司、員山榮民醫院的員工幾乎全員參與連署,「旅遊業、長照、醫療、農業等在地產業都仰賴宜蘭的生態與水資源,開礦不只破壞環境也將衝擊在地的產業發展。」

陳情活動現場,年邁的長者也發揮創意以行動劇的方式呈現他們對永侒的害怕,永侒就像是一隻可怕巨大的怪獸要攻擊居民,「我們很老了,都快走不動了,但是我們不會放棄守護家鄉的決心,堅決保護宜蘭水源地。」他們希望政府能跟人民站在一起,而不要跟財團聯手破壞美麗家園。

經濟部礦務局副局長周國棟出面接下陳情書。孫文臨攝

經濟部礦務局副局長周國棟(右)出面接下陳情書。孫文臨攝

黃靖庭:《礦業法》不修 礦務局『依法行政』 礦權業者也就持續『依法開挖』 

周國棟說,永侒開礦案分為礦場土地核准及礦權展限兩個部分,土地核准目前正在環保署進行審查,「如果環保署認定不應開發,礦務局也不會同意」。而永侒依法在礦權到期前一年提出礦權展限,「但是因為現況有改變,補正資料剛送到礦務局,依法要經過60多個機關的審查,礦務局會依法行政。」他表示,礦務局尊重各單位的權責範圍,展限的申請流程相當漫長,未必會在明年6月有結果。

然而,黃靖庭指出,按照《礦業法》規定,業者即使超過期限沒有取得礦權展限,「只要礦務局沒有明確收回、廢止其礦權,在展限的准駁期間內,其採礦權仍為存續,代表礦權業者就能合法地繼續超時挖礦。」更不合理的是,現行《礦業法》第31條規定,礦業權展限的申請是原則同意、例外駁回,「且駁回的機關還要賠償礦業權者的損失,根本就沒有機關敢駁回。」他指出,唯一駁回不需要賠償的方法,是礦務局以《礦業法》第38條的理由廢止其礦業權。

《礦業法》第38條規定,礦業權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廢止其礦業權之核准:「一、礦業權登記後二年內不開工或中途停工一年以上。但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二、礦業之經營有妨害公益無法補救」、「三、欠繳礦業權費或礦產權利金二年以上」、「四、礦業工程危害礦產資源或礦場作業人員安全,不遵令改善或無法改善」。

因此,陳明華就指出,永侒實業在申請新礦權以前已經停工10多年沒有實質採礦,應該可以適用該法,且居民多認為未來新礦場的礦業經營有妨害公益無法補救之虞,主管機關也應廢止其礦業權之核准。他追問副局長,「妨害公益無法補救的認定標準是什麼?能不能早日駁回礦權展限,讓我們當地的居民不用為了此事每天提心吊膽,繼續承受這些害怕跟憂慮。」

不過,周國棟僅表示,雖然有規定停工一年以上需廢止礦權,但業者有提出其正當理由,礦務局就需要進一步審查其資料,「而妨害公益無法補救的認定,依法也會有審查的程序。」對此,就有抗議的老婦不滿的表示,政府的腦筋太過僵化。

除了永侒實業外,員山鄉仍有多個礦場等待展限。孫文臨攝

除了永侒實業外,員山鄉仍有多個礦場等待展限。孫文臨攝

「只要霸王《礦業法》一日不修,公務機關拿出『依法行政』四個字,就能保護採礦業者繼續不受限制的挖山,因為這是礦業法、礦業局過去的一貫思維。」黃靖庭說,目前全台有167個已核定的礦權,宜蘭縣境內就有33個,其中包含永侒在內,已經有12個向礦務局申請展限。

黃靖庭說,《礦業法》目前仍在立法院中等待朝野協商,然而民進黨團的態度曖昧不明,而國民黨則一貫擺爛,「針對舊有的礦權展限案是否需依照新的礦業法來辦理,目前仍有待立委討論,但是如果沒有在這個會期前完成二、三讀,那麼下一屆立委上任後又會因屆期不連續遭到全盤推翻。」他表示,永侒不是個案,《礦業法》儘速完成修法,民眾才得以安心生活,業者也有所依循。

20191108 內城村反開礦記者會

中華村民指出,那座大安埤山將被礦區挖掉一半。資料照,孫文臨攝

作者

孫文臨

又名小鹿,經常把筆搬來搬去,喜歡潛水、爬山、旅行、音樂、文學、電影、煮咖哩、吃甜點...族繁不及備載。身而為人有點抱歉,也以鹿刻Luke為名寫字,努力辨識海中每一滴水的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