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對水源有重大影響 永侒宜蘭開礦戰線延長 將送二階環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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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對水源有重大影響 永侒宜蘭開礦戰線延長 將送二階環評

2020年05月14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孫文臨報導

永侒實業規劃在宜蘭縣員山鄉中華村的山坡地開礦引發疑慮,當地居民於去年組成「護水源反開礦」聯盟,包含宜蘭縣長林姿妙、立委陳歐珀等,已有5萬多人聯署反對永侒於大安埤山開礦,恐影響宜蘭25萬人用水安全。

本案第二次專案小組初審今(14日)登場,正、反方民眾一早從宜蘭來到環保署外集結,支持民眾說永侒公司是好企業,以送餐、獎學金等方式回饋地方多年;反對居民則擔憂,永侒挖山採礦將影響水源安全,也對當地交通造成衝擊,「拜託環評退回本案。」

最終,專案小組經過長達三個小時討論,認為本案生態調查、水文評估不夠完整,可能對周遭環境及水源有重大影響,「建議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這項決議仍須送環評大會討論,若確定進入二階,至少需一年以上的調查時程,反開礦護水源恐成長期抗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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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今(14日)審查宜蘭員山鄉的永侒開礦案,環保團體帶著五萬份聯署表達反對開礦。孫文臨攝

正、反方民眾各自集結互不相讓  中華村長更因支持開礦而面臨罷免

宜蘭縣員山鄉被稱為水的故鄉,不僅有多處自然湧泉,水質清澈的粗坑溪也是宜蘭重要水源地,下游有深溝淨水廠等多處取水口,提供宜蘭縣25萬戶優質的民生用水,也灌溉了大片宜蘭農地,更孕育出馳名中外的「生命之水」金車葛瑪蘭威士忌,金車酒廠、內城社區都成為重要的觀光景點。

然而,永侒實業在1970年就在員山鄉開礦,雖然停礦多年,且礦權也即將到期,卻又打算在員山鄉大侒埤山復礦,因位處山坡地於去年提送環評,原先開採面積達33.5公頃的礦場,隨後在居民抗議下才縮小到21.8公頃,並承諾分區開採、每次不開採超過2公頃,計畫開採27年3個月,預估可生產瓷土約106萬噸,矽石約777萬噸。

永侒公司表示,減少開採面積後剔除了內城鄉的土地,也減少了一半的進出砂石車輛,「我們排放的水並沒有毒性,也不會影響到當地居民位於上游的粗坑溪取水口及協天宮簡易取水口。」雖然下游有再連圳灌溉用取水口和上深溝圳灌溉用取水口及深溝淨水場取水口,「但是集水區不同,且並無影響既有地下水及取水井水質。」並提出舊礦資料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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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會場外,支持永侒開礦的民眾也包遊覽車北上聲援。孫文臨攝

但採礦案卻讓居民僅約200人的中華村不太平靜,中華村現任村長許正東表示,自己歷代居住在中華村,永侒公司長期送老人營養午餐、三節禮品、獎學金等補助回饋鄉里,「現在卻因社區發展協會分化村民,導致送餐停辦,大家沒飯吃,村裡福利少很多。」

中華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明華則反駁,永侒過去以欺瞞的方式,有目的性的提供補助與發放營養午餐,「我們從來沒有要跟永侒談交換條件,沒有說拿了營養午餐就要給他們開礦,何況破壞環境然後發一些福利給村民就叫作回饋嗎?」

陳明華痛批村長站在永侒那一邊,罔顧中華村居民生活環境的永續發展,「村民已經提起罷免案,並且通過,將在7月投票,許村長現在只能代表個人言論,不能代替中華村發言。」他也說,未來開礦將會對當地的水源及交通造成莫大影響,「強烈建議環評委員退回本案。」

宜蘭縣長林姿妙3月19日到中華村親自綁上「我愛宜蘭我護水源」反開礦布條。資料照,宜蘭縣政府提供

宜蘭縣長、區域立委、宜蘭市長、員山鄉長全反對  憂開礦影響25萬人用水

不僅當地居民有疑慮,宜蘭縣縣長陳姿妙也聯署反對,並在宜蘭縣國土計畫(草案)將礦場預定地劃為國土保育區第一類,目前正在內政部審議。立委陳椒華、宜蘭縣立委陳歐珀、宜蘭市市長江聰淵、員山鄉長張宜樺也都來到環保署表達反對立場。

張宜樺說,鄉公所堅持反對在宜蘭開礦,「宜蘭是環保立縣,環境保護更是宜蘭人世代相傳的價值,水源頭下游供應25萬戶的水資源,開礦後整個宜蘭縣三分之二的人口用水會受到影響。」江聰淵也說,山林遭受破壞以後,要利用工程手段恢復困難度非常高,甚至沒有辦法彌補,「基於生態永續的利用,希望環委能在專業審查上退回本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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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立委陳歐珀(左三)、宜蘭市長江聰淵(左二)、員山鄉長張宜樺(左四)到場反對。孫文臨攝

陳歐珀也說,既然中央從縣長到鄉長都反對,環評委員應該傾聽地方民眾的聲音,「在中央我也請行政院盡快提出礦業法修正案,蘇院長也已承諾列為優先法案來處理。」陳椒華則說,「宜蘭縣國土計畫正在審查、永侒礦權也快要到期,不該現在就通過環評。」

此外,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則痛批,經濟部礦務局怠忽職守,「永侒礦場已經20年沒有任何產出,依照現行的《礦業法》,礦務局已經有權收回永侒的礦權,但卻什麼也沒做。」他說,現在國土計畫尚未完成審查、礦業法尚未修法,礦務局倉促把本案送來環保署是陷環評委員於不義,「應待礦務局做完政策環評後再來討論個案狀況。」

雨量引用錯誤參數、水污染論述有誤  初審決議送二階  恐成長期抗戰

屏東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特聘教授丁澈士則指出,開發單位的降雨評估,採用平原地區的氣象站,「但平原跟山區的降雨量會差到兩倍以上,若再算上氣候變遷的情況,應採取更可靠的數據,以免對於灌溉用水、民生用水等影響。」他也認為,開發單位說礦區與取水口的集水區不同,「但流到平原後仍會互相連動、邊界變動也會有所影響。」

環委吳義林也認為,開發單位並沒有把開礦對於取水口的影響說明清楚,「以你們自己提出來過去舊礦開採的水質監測資料來看,在採礦的時候原水水質和現在有明顯差異 ,是停礦後才逐漸恢復,且採礦一定有炸藥,主要都是硝酸鹽,不要說沒有污染。」

環委游勝傑也指出,開發單位說因為放流水濃度比承受水體低,所以對於承受水體有貢獻是錯誤的,「污染除了濃度也要看總量,這好像你說在化糞池上面尿尿,不能說對環境有貢獻,因為總量污染還是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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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今(14日)進行永侒礦場第二次環評初審,最終建議本案送二階環評,深入調查。孫文臨攝

環委白子易也指出,本案開發範圍涵蓋12項環境敏感區位,調查說明與評估必須更加詳細,對於當地民意宜更審慎並注意輿情狀況,「特別是下游取水口調查非常不足,必須以飲用水水質標準與灌溉水標準為相關依據,調查資料才能讓人信服。」他說,以生態的角度來看,在開採前的原始森林是巔峰群落,開採後大約需要100年的時間才可能恢復。

環委李培芬也語重心長地說,砍樹採礦很容易,但要恢復成原始森林的生態功效非常困難,「以生態的角度來看,這樣的開發絕對是得不償失。」他直言,「這個案子對水源與環造成的衝擊很大,要不就是動用我們的否決權,要不就是進入二階。」不可能就這樣通過。

最終,專案小組做出決議,因本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建議應進入二階環評,應強化水文、水質、水量、水理等相關資料調查,補充基地鄰近區域降雨量,強化生態調查作業、說明空污影響與抵減措施,訂定環境監測計畫及環保對策。本決議須送環評大會討論,若最終確定須進入二階環評,至少需一年以上的調查時間。有環委就說,屆時國土計畫、礦業法或政策環評應該告一段落,「等於本案是從頭來過。」而護水源反開礦恐須長期抗爭。

作者

孫文臨

又名小鹿,經常把筆搬來搬去,喜歡潛水、爬山、旅行、音樂、文學、電影、煮咖哩、吃甜點...族繁不及備載。身而為人有點抱歉,也以鹿刻Luke為名寫字,努力辨識海中每一滴水的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