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爭議長達16年,2020年台東縣政府以6.29億買回沙灘與建物後,後續運用成各界關注焦點。繼去(2021)年開放海水浴場,縣府如今將針對建物展開招商,邀請業者提出營運方案,期待將建物轉型為文教設施。副縣長王志輝強調,建物不會做飯店使用,將在不影響環境為前提下招商營運。
然而,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認為,美麗灣建築當初選址不當,無論以何種方式營運都可能影響海洋環境,應以不破壞環境的方式將建築物拆除。美麗灣爭議,恐怕尚未落幕。
台東縣府6.29億買回美麗灣 將招商邀財團入主經營文教設施
杉原灣位於台東縣卑南鄉,被當地阿美族人稱為「Fudafudak」,意思是「閃閃發光」的海灣。2003年德安開發看準當地開闊海景,依《促參法》第46條向台東縣府提出以BOT的方式興建杉原海水浴場,並於2005年簽約,租期長達50年;此後卻多次變更設計,規避環評擴建美麗灣飯店,引起全國各地民間團體抗爭長達16年。
直到2020年,財團終止開發並向縣府求償,最終仲裁結果台東縣政府須以6.29億元買回美麗灣6層樓建築及6公頃沙灘。2021年縣府將海水浴場重啟並開放給民眾免費使用,而針對閒置多年的建物,台東縣府則打算再度透過《促參法》第46條,以BOT的方式招商活化。
台東縣府13日到台北舉辦招商說明會。縣府表示,根據民調,多數民眾支持杉原灣建物活化使用,希望建立結合原民、音樂、生態、運動等文化的新創中心,因此杉原灣建物不會拆除,而是朝向「文教設施」進行利用。
縣府期待,杉原灣建築物未來可以結合創作展演、研發育成、運動訓練等多功能使用,例如做體能訓練復健中心、以海洋運動為主的活動基地、短期課程培訓空間,或是原民文化展演空間、在地藝術季、音樂祭場地等,或是作為遠距工作的共享空間、在地青創交流場域等用途。
縣府強調,本次招商的範圍以建築物為主,土地面積約9784平方公尺,不包含海灣空間、也不能再作飯店使用,且希望以文教設施為主,但不以此為限,業者可以提出各種不同方案,縣府會審酌可行性並予以行政協助。王志輝說,特地到台北招商就是希望不同類型的業者發揮創意,在不影響環境的前提下,替台東帶入更多元的可能。
迴避環評 BOT不含沙灘 台東縣府強調:不能單獨做飯店使用
招商說明會現場有十多家業者出席與會,包含建設公司、長照業者、規劃顧問公司等,有業者建議BOT應包含沙灘,才能妥善管理維護環境,也能提高業者投資意願。
縣府代表則回應,目前以0.9公頃既有建物土地面積營運,依法免經環評,若要包含戶外沙灘區域的面積,就會涉及環評等諸多複雜的議題,因此縣府仍希望以建物範圍為主,若有使用沙灘區域的需求,業者可以跟縣府討論與杉原海水浴場建立合作模式。
有不少業者則關心,目前該建築是依飯店設計興建,未來能否再作為飯店使用?縣府則重申,「不會單獨作為飯店使用。」而是希望業者朝文教設施的方向規劃,如果有提供住宿功能,可以做為運動復健、文化展演等活動所需住宿空間,但不應針對單一散客。
權利金是業者競標要件 每年800萬起跳
此外,也有業者好奇建築物內的機電設備情況,以及未來BOT的權利金等問題。縣府代表則說明,建物內的機電、餐廚、電梯等硬體設施都維護良好,僅污水處理設施較有可能需維修。縣府也說,預計8月中旬會到杉原灣再度舉行招商說明會,屆時有興趣投標的業者可以親自到場看看建物內部的情況。
至於BOT權利金的部分,縣府委託的宇智顧問總經理李維峰則透露,每年的營運權利金是看業者各自營運規劃,也是業者的競標要件,但至少應能彌補縣府的財政支出,初估每年固定權利金應不低於800萬,租期至少30年,也會審查投標企業的財務能力。
台東縣府若要以杉原灣建築物BOT的權利金回收6.29億的仲裁費用,以BOT租期30年粗估,每年約需2100萬元的權利金,而若以租期50年計算,則是每年1258萬,所費不貲。
縣府強調,台東縣擁有得天獨厚的自然美景資源,疫情前每年的觀光人口高達1000萬,且杉原灣在地擁有珍貴豐富的海洋生態,且根據調查,該海域的珊瑚覆蓋率達50%,很有潛力發展觀光遊憩,業者可結合當地的海洋生態、魚類保育、部落文化來打造真實體驗的深度遊程。
環團憂美麗灣重啟恐影響海洋生態 堅持應原地拆除
然而,長期參與美麗灣抗爭的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簡稱環資會)則堅持,應將既有建築物拆除。環資會自2007年開始在杉原灣海域進行珊瑚礁體檢,專案經理官淳安表示,「覆蓋率50%已是10年前的數據。」據他們觀察,過去12年來,杉原灣的珊瑚覆蓋率逐年下降,從2009年的50%,降到2020年只剩20%;泥沙覆蓋率也由2017年的10%,上升到2020年的63%。
官淳安解釋,海底泥沙容易覆蓋珊瑚,影響珊瑚礁生長、呼吸,進而導致珊瑚礁死亡,泥沙已明顯影響到杉原灣海域的珊瑚礁結構。他認為,海洋環境惡化與人為破壞有關,杉原灣周遭為沙灘地質,若進行挖掘工程就會將陸上泥沙帶到海裡。
此外,官淳安指出,杉原灣是除了墾丁以外,台灣唯一有記錄過綠蠵龜上岸產卵的地方,無論未來建築物做何種用途,勢必會造成光害,而這是影響綠蠵龜繁殖率的重要原因之一。
官淳安說,杉原灣的建築物選址錯誤、量體太大,已面臨地基掏空,繼續使用杉原灣建物不僅會對海洋造成廢污水污染,也會有景觀、光害的污染,未來還得面臨極端天氣災害的安全風險,「因此應該在不二次傷害海洋的前提下,將既有建築物拆除,讓杉原灣的生態恢復到沒有建築物的狀況、讓海岸恢復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