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第三跑道開發徵收大片土地,居民2021年提出撤銷環評訴訟,昨(16日)上午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召開言詞辯論庭。原告律師團主張,環說書內容未提替代方案、也未評估鄰近的中油沙崙油槽風險,以及其他數據資料錯漏狀況。審判長則要求說明,各項瑕疵是否嚴重到足以影響環委專業判斷。
原告律師之一、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郭鴻儀庭後則受訪表示,要舉證環委是因何種原因做出誤判並不容易,「對我們來說是蠻嚴苛的審查標準」。案件預計於4月27日宣判,將視情況再召開言詞辯論庭。
民間提告盼撤銷第三跑道環評 律師團點出環說書諸多瑕疵
自2009年「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通過,桃園航空城爭議至今逾十年。第三跑道案件2020年通過環評,雖已是二階環評,居民認為仍有諸多疏漏,2021年5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環評訴訟。歷經一年多準備,法院昨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
原告律師團指出,《環評法》規定,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應參考各界意見,提出可行替代方案。該案選址距沙崙油庫僅350公尺、且影響居民範圍最大,環評最終卻只保留該方案和不開發的「零方案」,原本兩個替代方案則被捨去,違背環評法規多方評估的精神。
律師團也點出環說書諸多瑕疵,使環委基於錯誤及不完全的資訊做出判斷。原告律師指出,開發單位在評估沙崙油庫風險時,錯以軌道模型評估飛安風險,且環說書提及的「風險管理小組」從未存在、基本的油庫爆炸應變措施也未提出。
此外,當時已進入環評程序的麗威離岸風場有飛安影響疑慮,桃機卻避而不談,雖然麗威風場現已無開發資格,但當初依法應納入環說書一併評估。其他包括溫室氣體排放、地面水質、洪水風險,也都有數據引用錯誤、或漏未評估的狀況。
環說書瑕疵是否影響環委判斷? 律師團:舉證不容易
針對原告所提眾多缺失,審判長楊得君表示,環評程序的關鍵是政府與民間相互協力,民眾在說明會、公聽會、環評會議都應積極參與,讓意見及早被納入討論,而非事後透過訴訟互相指責。
他質問,原告現在「鋪天蓋地」點出眾多環評缺失,但現階段哪些爭點是當初公眾參與環評時有提出、卻被忽視的?又有哪些錯誤及瑕疵嚴重到足以影響環委專業判斷?要求原告當場說明,或在一週內提交書狀陳述。
庭後郭鴻儀受訪表示,要居民在初期就積極參與並不容易,「如果(居民)當初沒有被好好通知,要怎麼去做公眾參與?」且就算參加說明會、公聽會、環評會,素人多僅能就自身利害關係提出見解,難在當下查證開發單位說法、環委判斷是否有瑕疵。至於環委是因何種原因而做出誤判,由於涉及專業及個人認知,在舉證上更是不容易,「對我們來說是蠻嚴苛的審查標準」。
本案可能視情形再辦言詞辯論,預計在4月27日宣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