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啟動深度節能計畫,經濟部14日預告修法,要求契約用電容量超過1萬瓩的用電大戶,年節電率提高至1.5%,且以公司全體計算,企業必須整合旗下分公司或不同廠區共同達成節電目標。學者指出,目前很多企業的節電率早已超過1.5%,呼籲再提高目標,並公布未達標業者。
要求「全公司」節電目標1.5% 估計影響4900用電大戶
行政院8月啟動「深度節能」計畫,落實總統賴清德的政見,規劃加嚴節電目標。經濟部14日預告「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至一百十七年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草案,根據經濟部說明,新草案節電目標將依「全公司」的契約用電容量級距,設定不同節電率目標。
現行平均年節電率目標為1%,草案要求國營企業契約用電容量超過1萬瓩的企業,提高至1.5%;801~1萬瓩以下的企業節電目標維持不變。此外,為了讓國營事業負起社會責任、帶頭示範節電,草案也規定國營事業年度節電率目標一律提高為1.5%。
經濟部表示,草案相較現行規定最大的差異,用電大戶未來4年內將要求以全公司進行節電目標管理,企業需全面整合旗下各分公司或廠區進行節電。統計約影響4900用戶,預計2025~2028年期間,全體大用戶可再節電94.7億度。
為減輕企業的衝擊,經濟部表示,除了繼續推動投資抵減租稅優惠,鼓勵企業投資高能效設備,也建立一站式節能技術診斷與輔導管道,媒合大用戶與節能服務業(ESCO)合作。經濟部強調,草案的目的是提高企業用電效率,鼓勵企業以「大帶小」透過供應鏈的方式共同節電。
呼籲節電目標再調高 學者:應公布未達標業者
現行規定要求大用戶2015~2024年平均年節電率要達1%,根據經濟部統計,至2023年節電率中位數已達1.46%。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分析,目前很多業者的節電率已經超過1.5%,經濟部設定的目標應該還有調高的空間。
趙家緯呼籲,除提高目標,也應趁此次機會強化管理機制,公開業者過去的節電狀況,揭露未達成節電目標的企業,讓投資者可以施壓未達標的企業,才能進一步改善狀況。
至於草案規定以全公司為單位計算,趙家緯認為,確實是一個正面的方向,更可以對接企業永續報告書、碳費等其他機制,有利公司的管理層級重視節電。
對於政院整體的深度節能計畫,趙家偉指出,只用節電1.5%目標難以達成,須配合《能源管理法》修法,強化能源查核制度,或是仿效歐盟的強制導入節能設備等。但目前經濟部提出能管法修法的規模太過保守,無法搭配深度節能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