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鯨豚擱淺救傷已有逾30年歷史,學者及民團整合2000~2023年的擱淺資料庫,調查24年間共1884擱淺事件、涉2225頭鯨豚個體資料,發現海豚最常擱淺,占所有事件53%;過去10年鯨豚擱淺事件顯著增加,反映自2015年來,氣候變遷導致的棲息地破壞和季節性漁業活動相互作用,導致威脅持續且不斷加劇。

本次研究於2月刊登於國際期刊《Marine Environmental Research》。研究學者之一、台大獸醫專業學院教授楊瑋誠向《環境資訊中心》表示,正進行進一步分析研究,希望可以反推論出鯨豚受傷及死亡的實際位置,從而協助制定漁業或風電相關管制政策。
離島僅有6.9%個體存活
本研究由國立台灣大學、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國立中興大學、中華鯨豚協會、亞洲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共同發表。資料來自公部門與民團,研究經費則來自離岸風場。楊瑋誠強調,報告內容不受任何團體/企業影響,是為產官學研共同的努力。
鯨豚擱淺資料庫資料可分為三個階段︰2000~2008年由NGO主導,本島資料覆蓋範圍較廣,但離島部分資料不足;2008~2018年由政府主導,逐步加強離島的報告;2018年海保署成立,後續由海洋動物救援網絡(MARN)集中協調,本島和離島均有持續穩定的高品質報告。
國際通用的屍體分解狀態(Decomposition Condition Code, DCC)分為5級,包括1為活體;2為剛死亡不久;3為中度腐爛;4為高度腐爛;5為乾枯或僅餘骨骸。
研究發現,離島的死亡動物發現率和腐爛程度顯著較高。在本島的1646擱淺個體裡,有38%(631隻)是活體;48%死亡案例為中度至高度腐爛。離島僅有6.9%個體存活(40隻),死亡案例中度至高度腐爛程度更高達82%。

分析本島與離島六個常見擱淺鯨豚物種
空間分布上,擱淺事件幾乎遍佈本島海岸線,並可分為三個不同階段比較——2000年1月~2007年6月、2007年7月~2015年6月、2015年7月~2023年12月。在前兩個階段,擱淺事件保持穩定,僅在西北部一些縣市略有增加。第二至第三階段之間,本島幾乎所有海岸線都有明顯增長。
研究人員認為,2015年7月是本島潛在擱淺事件轉折點,並聚焦分析六種經常擱淺鯨豚——瓶鼻海豚、露脊鼠海豚、小抹香鯨屬、小虎鯨、弗氏海豚和長吻飛旋海豚。
本島六種鯨豚擱淺分析(2015年為轉折點)
擱淺主要位置及趨勢
季節性擱淺
中度或以上腐爛個體(DCC3 3-5級*)比率;2015年前後兩階段趨勢對比
剛死亡鯨豚(DCC 2級)病理檢查
瓶鼻海豚
西部,且日益嚴重
明顯;早春(2~4月)達高峰
81%;2015年後多逾7倍
2例︰全身性細菌感染、循環系統疾病
露脊鼠海豚
西部及北部,2016年後顯著增加
明顯;晚冬至初春(1~4月)最頻繁
78%;兩階段相似
無
小抹香鯨屬
北部,未顯示一致的上升或下降趨勢
未發現明顯規律。在擱淺數最多的三個特定月份(2005年7月、2007年10月及2016年9月),多數擱淺個體被發現時仍存活
26%;2015年後多2倍
17例︰擴張型心肌病變、全身性細菌感染、疑似減壓症、嚴重寄生蟲感染、纏繞、船舶撞擊(部分案例有多重診斷結果)
小虎鯨
南部,大多為群體擱淺(5~20頭)。未發現明顯趨勢,近年擱淺事件創下歷史新高
春季最頻繁
31%;2015年後多8倍
1例︰全身性細菌感染
弗氏海豚
2015年後東北部更頻繁,西部近期新增記錄較少;隨時間推移擱淺顯著增加
無明顯規律
54%;2015年後多1倍(不具統計)意義
8例︰全身性細菌感染、嚴重肺線蟲感染、骨折(鈍力性創傷)、淋巴球耗竭、胎便吸入症候群(部分案例有多重診斷結果)
長吻飛旋海豚
2015年前少見;近年東部擱淺數量增加
無明顯規律
64%;2015年後多2.5倍(不具統計意義)
3 例︰呼吸系統嚴重細菌感染、循環系統疾病(肺栓塞和右心室衰竭)、不明微生物感染的肝臟疾病;有死亡案例與人類活動相關(2019年誤捕、2016年故意殺戮)
*備註:DCC 3~5級分別為中度腐爛、高度腐爛、乾枯或僅餘骨骸;所有擱淺物種DCC 3~5級平均率為48%
離島擱淺事件亦顯著上升,主要集中在台灣海峽的三個島嶼——金門、馬祖和澎湖。研究發現2013年9月為潛在轉折點,擱淺數量顯著增加,主要由中度或以上腐爛(DCC 3-5級)案例驅動,並在2019~2023年達高峰;活體、剛死亡(DCC 1-2級)案例則保持較低水平,僅在2020年代初略有上升。此外,2013年後,DCC 3-5級案例發生機率比之前多3.5倍。
這三個離島,最常見擱淺物種為瓶鼻海豚和露脊鼠海豚。
離島兩種鯨豚擱淺分析(2013年為轉折點)
擱淺主要位置及趨勢
季節性擱淺
中度或以上腐爛個體(DCC3 3-5級*)比率;2013年前後兩階段趨勢對比
剛死亡鯨豚(DCC 2級)病理檢查
瓶鼻海豚
澎湖,趨勢顯著上升;2013年前後年擱淺量顯著差異具統計意義
與本島的擱淺模式非常相似,或存在共同的潛在影響因素
82%;2013後多49倍
無
露脊鼠海豚
金門和馬祖,近年顯著上升;2013年前後年擱淺量顯著差異具統計意義;擱淺數是本島的兩倍以上,模式有顯著區域差異
全年均有,分佈均勻;2017年後冬末春初出現明顯增長
85%,多數已高度腐爛;2013後多2倍
1例︰全身性細菌感染,伴隨嚴重的寄生蟲感染
*備註:DCC 3~5級分別為中度腐爛、高度腐爛、乾枯或僅餘骨骸;所有擱淺物種DCC 3~5級平均率為48%

漁業混獲加氣候因素 或是擱淺主因
鯨豚擱淺原因有哪些?氣候因素是其中之一。研究指出2015~2016 年聖嬰現象導致太平洋發生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海洋熱浪,團隊認為這可能令台灣附近海域鯨豚的生存環境更嚴峻,迫使牠們靠近海岸,或影響其食物來源,從而導致擱淺事件更頻繁和廣泛。
不過,本研究結果並未顯示聖嬰現象對六個物種呈現同等程度的影響。比如瓶鼻海豚及露脊鼠海豚,不僅是本島擱淺頻率最高的兩個物種,其擱淺率隨時間推移更顯著上升,顯示兩個物種受2015年後環境和人為變化的影響尤為嚴重。此外,牠們大多數屍體已高度腐爛,意味可能在遠離最終擱淺地點的地方死亡——牠們被沖上岸前,漂流了很長時間。

氣候現象以外,漁業混獲也可能導致鯨豚被纏繞、或被銳器所傷、或造成截肢傷口等,均會令鯨豚擱淺。
在海保署的報告中,混獲造成鯨豚死亡的比例平均為48%(年範圍36~72%);2019~2023年間共記錄149宗因混獲而擱淺事件,當時瓶鼻海豚占比最高(32.2%),緊隨其後是露脊鼠海豚(28.9%)——這兩個物種與導致本島擱淺率上升的主要物種相符。
瓶鼻海豚與露脊鼠海豚的擱淺大多發生在本島西海岸,且有明顯季節性擱淺模式。2015 年開始,擱淺主要集中在1~4 月,與東北季風季節相吻合,台灣西部的捕魚活動增加,尤其是拖網和刺網捕撈。為保護產卵魚類族群,5~9月實施的禁漁期,可能無意間加劇冬季與春季的捕魚活動。
事實上,中國學者於2023年也有相關研究,東中國海沿岸的露脊鼠海豚在春季(3~5月)擱淺事件顯著增加,跟其繁殖季節相吻合。捕撈活動增加以及鯨豚在沿海地區的活動範圍擴大,均表示捕撈活動與季節性擱淺模式密切相關。
至於台灣西海岸離岸風場對鯨豚擱淺有否影響?研究團隊認為,風場開發案或使漁民被迫離開傳統漁場,並將捕撈活動集中在較小區域。這種重新分佈會加劇鯨豚與漁業的相互作用,尤其是在捕撈區與鯨豚棲息地廣泛重疊的區域。團隊亦引述2017年地中海研究表示,海豚擱淺事件增加與捕魚旺季相吻合,進一步證實混獲是全球小型鯨類面臨的主要威脅。
團隊認為,對策可包括加強漁業監測和調整捕撈時間和區域,在適當情況下進行聲波驅避器試驗,以及改進捕撈作業方式以減少鯨豚纏繞。

有別於瓶鼻海豚與露脊鼠海豚,小抹香鯨屬及小虎鯨受影響的因素更複雜,擱淺率波動或因環境變化、偶發事件或其遠洋習性所驅動。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擱淺小虎鯨被發現時仍存活或剛死亡,而非嚴重腐爛。
團隊推測,小抹香鯨屬及小虎鯨的擱淺,更可能是偶發環境或人為干擾(水下噪音)導致。事實上,台灣在2005年也有發生異常鯨豚死亡事件,涉高強度聲納的海軍演習有關,這次擱淺事件發生得突然,而擱淺鯨豚身體狀況良好,顯示人為聲學干擾可能引發對聲音敏感的物種擱淺。
至於弗氏海豚,2015年後在台灣東北部和近期西南部擱淺事件更為頻繁。往西南部擴張或反映棲息地利用的變化,比如沿海開發或捕撈活動增加;東北部則因海域交通繁忙,捕撈及航運活動頻繁,或會增加鯨豚與船隻發生碰撞並導致死亡的風險。
研究團隊亦強調,剛死亡的弗氏海豚病理學檢查表明,牠們存在系統性細菌感染、嚴重肺線蟲感染和鈍力性創傷,指出健康問題(可能因環境壓力而加劇)導致死亡率增加。海洋污染或棲息地退化等人為因素,可能會削弱弗氏海豚體質,使牠們更易受感染。
與此同時,長吻飛旋海豚擱淺於2015年後亦顯著增加,有關混獲、故意捕殺以及在剛死亡屍體的疾病報告中,揭示該物種面臨日益嚴重威脅。
而多項證據表明,台灣本島及離島的鯨豚死亡模式具一致性。

楊瑋誠︰正進行屍體反向漂移研究 找出可能的死傷現場
那麼,如何能進一步證實上述是否為擱淺原因?楊瑋誠向《環境資訊中心》表示,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認為漁業很可惡」,必須先知道漁民在什麼季節使用什麼捕漁方式。他的團隊現正進行屍體反向漂移研究,結合漁具解析捕撈量及DCC參數,以確定台灣海峽可能的死亡區域,「那叫做有證據的推論」。後續則需加強漁業監測、更嚴格執行混獲緩解措施,並加強對鯨豚遷徙的追蹤。
楊瑋誠續稱,現有資料只知道台灣海峽兩岸擱淺情況,但不知實際發生的場域,「在澎湖北邊還是南邊?」在電腦模擬結果還未出爐前,也沒法排除屍體從海峽中線以西飄來台灣的情況,「中線以西就不是我們國家的漁民喔。那複雜程度就更麻煩了。」
至於漁民是否因為離岸風電開發而改變捕撈範圍、漁獲量與物種等,他笑稱漁業並非他的研究專長,「完全是漁業署要做(研究)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