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杉原美麗灣渡假村BOT開發案,本(9)月7日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台東縣府敗訴應立即停工之後,今日上午10至12時有一場「美麗灣渡假村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評估」現場查核,但是名列在公文中、應出席的城鄉發展處建設管理科缺席,由於動工與否的各種現象,取決於建管科的認定標準,但該單位逃避缺席,使許多疑慮無法現場釐清,今日場勘形同白忙一場,浪費時間。
今日來執行查核的台東縣政府人員包括環保局蔣炳釧及城鄉發展處城鄉管理科科長胡宗仁,但刺桐部落族人林淑玲指出,縣府同時也是美麗灣訴訟案中的被告,如此「球員兼裁判」的環評現勘根本不具公信力,而且9月7日更一審判決公佈後,縣府還在媒體表達不排除再上訴,富山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林金蒂就此抗議「縣府錯誤的政策一錯再錯,真的看不下去了!」刺桐部落族人呼籲縣府停止荒謬的再上訴。
林淑玲呼籲台東縣政府停止上訴,因為此種「球員兼裁判」的環評方式不符合公平正義,「如果縣府要再上訴,居民不會就此罷休!」
她並指出,今天的會勘根本沒有公信力,因為權責單位建管科沒有參與,需要認定的復工疑慮仍然沒有解決,一拖再拖,時至今日該單位仍無法公開解釋,所謂的「開工、施工、動工、復工」所指為何。
林淑玲指出,這些「工」,都是需要「雇工」來做的「工程」,工人進出工地卻不算施工行為,那他們做得是什麼?因此,關於復工的具體內涵,就是在今天需要台東縣政府建管課的認定,「該來查核的人不來,來的相關單位卻又不清楚認定標準,能查核什麼?」
民眾也質疑台東縣環保局的監督機制不明確,蔣炳釧對現場環境不熟悉,勘查又缺乏有系統的時間、地點對照組,他也坦承本身不了解工程施作內容,面對民眾的質疑只能說「帶回去研究、帶回去討論」。
由於今日場勘無法具體回應民眾的質疑,刺桐部落居民及關心本案的民眾表示,絕對會要求台東縣政府相關單位及環保署給人民一個交代。本案是台東第一個BOT開發惡例,坐落在都蘭灣內的開發案皆蓄勢待發(包括都蘭鼻、黃金海、棕櫚海、遊艇港...等),過去忽視生態環境的開發思維,需從現在中止,若開發單位忽視環境成本,日後帶來的衝擊將沒有後悔與重來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