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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角色錯亂

2011年03月22日
作者:何榮幸

環保署吉祥物潔比兔最近幾個例證再度顯示,環保署在中科三期環評訴訟的表現「比國科會還國科會」,在國光石化案面臨學界圍剿則是「比經濟部更經濟部」。如此勇往直前、角色錯亂的環保署,國科會、經濟部應該頒發「惠我良多」匾額以茲鼓勵才對。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3月2日再次裁定中科三期必須停止開發,也就是國科會、環保署敗訴。中科三期主管機關國科會僅強調,進駐業者友達、旭能的營運不受影響,但無法擴廠;反觀環保署卻痛批「法院越權」,強調法院已侵犯環評委員的專業審查領域。

其實,去年初法院首度裁定中科三期停止開發時,環保署就已刊登廣告抨擊法院判決「無效用」、「破壞環評體制」,這次環保署依舊勇於扮演大法官釋憲角色,也就見怪不怪了。只是環保署的法學素養似乎經不起考驗,不但釋憲不成,反而一再被「越權」的法院判決敗訴。

再來看國光石化案,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在2月底發表〈國光石化涉及國家安全〉媒體投書,竟然驚動經濟部長施顏祥、環保署長沈世宏兩大部會首長聯名發表文章反駁。儘管其中涉及環保署負責的環評部分,但沈世宏亦步亦趨的連袂回應,已更讓外界產生環保署、經濟部哥倆好的休戚與共觀感。

至於3月5日舉行的「氣候變遷、產業政策與風險管制研討會」,與會學者一面倒反對國光石化,沈世宏反而扮演被圍剿的角色,以致連主席葉俊榮都質疑:「沈世宏應該跟環保人士是『同志』,為何卻好像是跟環保團體對槓呢?」環保署的角色錯亂至此畢露無遺。

持平而論,沈世宏的辯解「今天如果(環保署)沒有否決權,我一定跟大家站在一起,去跟經濟部打仗!」不是沒有道理,美國等國家是由開發案主管機關決定環評是否通過,台灣則是由環保署負責把關,沈世宏所稱「擔任署長的人很尷尬,必須平衡各個價值,做出全盤考量」確有兩難之處。

但是,一個負責「平衡各個價值」的環保署長,應該在法院判決出爐後強烈指責「判決無效用」、「法院越權」嗎?當法院在最後一道社會公平正義防線做出平衡各項價值的判斷時,沈世宏憑什麼認為自己(及環評大會)的考量(及法律見解)比法院正確與高明?

尤有甚者,一個必須稱職扮演平衡角色的環保署長,應該與經濟部長聯名反駁反國光石化人士嗎?當學者專家提出各項專業質疑時,署長應該據此緊盯環評大會嚴格把關,抑或比經濟部更急於為國光石化案辯護?如果上述問題都令外界產生角色混淆、自我矛盾觀感,也難怪沈世宏在研討會上被圍剿了。

希望下一次法院判決出爐時,環保署不要再出現法院「越權」等謬論了。開發案主管機關喊喊,猶屬情理之常,環保署若再角色錯亂,波及的可是這片土地的永續發展。

※本文轉載自「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