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趕5月試營運 律師:「補環評」不法 訴請停止執行環評結論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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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趕5月試營運 律師:「補環評」不法 訴請停止執行環評結論

2013年03月19日
本報2013年3月1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美麗灣開發案於去年年底補作環評,然而包括沒有寫清「條件為何」、台東縣府直到今年2月才正式公告環評結論、業者搶先動工等等,都使此案再添瑕疵,不少民眾不服,以各種方式持續發聲抗爭。例如出身東海岸的阿美族歌手舒米恩便將「高舉拆美麗灣毛巾」的行動加入每場公開演出中。

此案訴訟律師詹順貴在本月5日提出行政訴願,今(19日)上午再前往環保署提出聲請,要求環保署停止執行環評結論。

環保署由綜合計畫處科長顏旭明出面,收下申請停止執行狀,也表示5日提出的訴願正在請台東縣府答辯,依法3~5個月之後將提出回應。

美麗灣案歷經法院判決定讞「應勒令停止一切開發行為、環評撤銷、建照自始無效」,但仍在2012年12月22日由台東縣府召開「第七次」環評會議過關。目前業者正加速趕工,趕在5月試營運,目標趕上暑假檔期。但在反對民眾眼中,美麗灣是透過違法程序而通過環評的,關切此案的民間團體委任律師詹順貴以「醜陋的開發案」一言來總結此案近10年的爭議。

詹順貴指出,去年底的環評審查根本不應該進行,而且程序有重大瑕疵,該次環評結論應屬無效。他信心滿滿,表示此環評中的錯誤比之前更多,進入訴訟後必定將會再次遭到撤銷。他列舉的重大瑕疵如下:

  • 此案應由中央審查;
  • 委員組成過於單一;
  • 縣府官員擔任環評委員,並沒有迴避;
  • 環評結論被撤銷後不是重啟環評而是以接續的方式再環評;
  • 沒有附帶條件的有條件通過;
  • 結論不明確;
  • 主席未回答委員提出的疑問就做結論。

詹順貴解釋,本月5日已向環保署提出訴願,是人民受到判決侵害所提起的救濟程序,而今日提出的則是停止執行環評結論的聲請,要求身為主管機關的環保署,在環評結論還有爭議時,為了保護環境與當地海灘,應該先暫停執行去年的環評審查結論,以免造成難以恢復的傷害。詹順貴透露,其實對於環保署早已失去信心,認為環保署並不會採取令人滿意的措施,但仍遵守法律規定,進行訴願與聲請的動作,三個月後將再戰行政法院。詹順貴相信將會再次得到「撤銷環評結論」的判決,而不管台東縣府與業者將有什麼動作,詹順貴誓言「我立志將美麗灣拆掉。」

曾任環評委員的台大教授徐光蓉挺身指出,只要是官方主導的環評,都一定會過關,美麗灣一案會出現「沒寫清楚有什麼條件的有條件通過」怪象,也只是顯現這些條件本來就不受重視,「反正環差隨時能提」。徐光蓉大問環保署是否真是環境保護署?抑或其實是要保護與企業友好關係?

環保署由官員顏旭明出面收下申請停止執行狀,也表示5日提出的訴願正在請台東縣府答辯,依法三到五個月之後將提出回應。對於徐光蓉指控環保署總是全力配合政府想通過的環評案,顏旭明強調「環評通過與否,都是環評委員決定的。」

台東在地居民林淑玲表示,早在縣府正式公告之前業者便已經在趕工,廢水越過沙灘直接溢流至海。但在業者提出的報告書上,也不見依法應設立負責監督的第三人,林淑玲大問,不管是環保署、台東縣府都不曾認真監督,甚至連業者可以自己找的第三人都沒有,到底誰能負起監督的責任?

反反反行動聯盟總召達卡鬧,雖然參與的作品入圍葛萊美音樂大獎,可說是「台灣之光」,但為了保護東海岸放下原本能寧靜創作的生活。

達卡鬧表示,看著美麗灣案在中央沒有明確國土規劃的狀況下,將引起毀壞東海岸的骨牌效應,其實心中有不少無力感。由當地藝術家組成的反反反行動聯盟,將在4月4日展開行腳活動,從杉原出發,一路經由東河、比西里岸、靜埔、港口部落等等面臨開發案衝擊的部落,互相溝通串連,最後將走到台北,訴求守護東海岸的未來。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