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物信用額度」促自然投資? 學者:台灣需要生物多樣性基本法
「自然正向」(Nature Positive)成為聯合國《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綱要》協議中,2030年應達成的短期目標,並強調要扭轉全球生物多樣性喪失,企業和金融有不可迴避的責任。國泰金融指出,更多標準化的自然金融商品可形成市場,促進資金的投入,而國際氣候發展智庫(ICDI)理事長邱祈榮表示,台灣生物信用額度發展尚未成熟,由於缺乏法規基礎和通用性的標準,應訂定「生物多樣性基本法」來完成基礎工作。國泰金控連續四年共同主辦Taiwan COP5,今年更在展場中聚焦自然與生物多樣性議題。國泰企業永續辦公室協理黃靖涵在論壇中表示,自然危機嚴重影響全球經濟,根據世界銀行的報告,若不重視生態的經濟活動持續,將導致某些生態系服務崩潰,全球經濟在2030年前可能面臨每年2.7兆美元的損失。而根據聯合國環境署(UNEP)的報告,每年有將近7兆美元公私部門的資金,流向對自然負面衝擊的部位。實際上投入對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