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沿海觀新藻礁生態區 縣府公告為保護區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桃園沿海觀新藻礁生態區 縣府公告為保護區

2014年07月08日
摘錄自2014年7月7日蘋果日報桃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爭議多時的桃園沿海觀新藻礁生態,桃園縣政府今天(7日)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為保護區,公告日起生效,成為台灣第20個野生動物保護區。桃園縣政府表示,未來將依公告範圍及管制事項,落實藻礁保育,並強化稽查及取締,也籲請大家共同愛護藻礁。

觀新藻礁保護區分為核心區、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核心區禁止任何改變或破壞其原有自然狀態,禁止農漁業行為,除核准的學術研究外,非經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入;緩衝區則訂定開放時間、人數及範圍,因為人潮踩踏會對藻礁產生一定影響,劃為保護區後將限制人數及時間,以人數總量管制及團進團出為原則;永續利用區則除漲潮前後2小時等禁止進入的時間以外,其餘時間開放民眾入內參觀。

桃園縣府重申,保護區若有偷排廢水等破壞藻礁行為,導致區內生物無法棲息者,依法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