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度室溫 新增9項服務業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26度室溫 新增9項服務業

2014年08月04日
摘錄自2014年8月1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室內冷氣溫度限值26度」1日起新增包括餐館、服飾品零售店等9類空調使量大、人潮多行業等適用對象,經濟部估計總納管對象約為22.4萬家,每年可達6057萬度節電量。

經濟部能源局今天(1日)公告修正「指定能源用戶應遵行之節約能源規定」,擴大「室內冷氣溫度限值26度」「冷氣不外洩」、「禁用白熾燈泡」及「室內冷氣溫度限值26度」等3項適用對象。

自8月1日起新增包括餐館、服飾品零售店、美容美髮店、書籍文具零售店、眼鏡零售店、鞋類零售店、鐘錶零售店、一般旅館及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店等9類;連同民國102年的11類,總計為20類。

能源局表示,因部分行業營業特性需要,這次修法也增加室內冷氣溫度限值26度規定排除條款,未來餐館或美食街在尖峰用餐時段,可不受「室內冷氣溫度限值26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