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明湖搭帳篷 視同占用林地依法開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嘉明湖搭帳篷 視同占用林地依法開罰

2014年08月21日
摘錄自2014年8月20日客家電視台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被譽為「天使的眼淚」的嘉明湖,由於景色優美、人跡罕至,被登山客視為私房景點,不過隨著名氣日增,慕名前往的人也越來越多,山屋床位不足時,部分民眾只好搭帳篷,為了便民,台東林管處多半會視情況默許,但是日前竟然有許多帳篷,就長期搭設在湖邊,林管處這次不再坐視,表示這樣的行為形同占用林地,可依法開罰。

台東林管處巡山員近期發現,有業者在嘉明湖畔,搭設大約10座帳篷,再攬客組輕裝登山隊,嚴重影響當地自然環境,此舉已經違反森林法第51條,不得在森林或林地,墾殖占用的規定。

台東林管處表示,8月20日已經會同警方上山,進行公告與勸導,呼籲民眾,將安置在嘉明湖附近的帳篷,與糧食等物品撤離,否則在公告1個月後將進行取締,呼籲登山民眾要有公德心,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