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豆腐廠排酸水 桃園市府開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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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豆腐廠排酸水 桃園市府開罰

2015年02月02日
摘錄自2015年1月30日中央社桃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桃園市環保局接連查獲新屋4家豆腐工廠,排放發酵酸性廢水,不符放流水標準,污染灌溉溝渠,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處分。

桃園市環保局說,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並限期3日內將廠外溝渠清理乾淨,若豆腐工廠的用水量達到法定管制規模,將儘速輔導這4家業者取得廢水排放許可後,才能排水。

環保局表示,近期社子溪笨子港橋段水質監測異常,且28日接獲農民報案指稱,農田灌溉溝渠被白色廢水污染,環保局據報後立即趕往現場,機查人員沿水路往上游追查約1公里,發現有4家豆腐工廠正在排放白色廢水,立刻採樣檢測pH值為5.9,屬酸性廢水,不符合放流水標準,隨即進廠稽查。

環保局指出,被查獲的家豆腐店,都設廠於新屋赤欄里赤牛欄,從事豆類食品加工業,於製作豆腐的過程中,排出豆類發酵的酸性廢水,但只經過簡易的沉澱處理就排入廠外灌溉溝渠,散發酸臭味,現場量測pH值5.9,不符合放流水標準,當場責令立即停止排放廢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