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院、KTV室內空汙 7月起稽查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電影院、KTV室內空汙 7月起稽查

2015年03月17日
摘錄自2015年3月16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室外PM2.5細懸浮微粒汙染物傷害人體呼吸道,即使在室內也難倖免。最快7月開始,環保署要將電影院、KTV、兩廳院等12大類場所的室內空氣汙染物納入管理。

環保署委外研究發現,電影院中,爆米花機旁邊的空氣最不好;電影院內二氧化碳、細菌數容易升高,加上於裝修材料多、通風不足,空氣品質已經不好,加上爆米花機產生的汙染物,容易造成呼吸道不適的PM10、PM2.5粗細懸浮微粒濃度特別高。

環保署去年7月公告適用「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範場所名單,近日擬增列博物館及美術館、電影院、KTV、表演廳4大類,違者限期未改,除了罰鍰,也須在入口明顯處掛上巨型違規看板,直到改善為止。

列管場所名單以民眾聚集量、進出量大的大型場所為優先,且又以老人、學生活動場所更優先,其中電影院民眾一待就是2、3小時,人潮擁擠時若空氣不好,將嚴重影響民眾健康、增加感染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