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怨發照慢 能源局:已簡化流程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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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怨發照慢 能源局:已簡化流程

2015年10月16日
摘錄自2015年10月15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太陽能業者批評政府行政效率太差,執照發照慢吞吞,經濟部能源局15日澄清,已積極簡化設置申請流程並提升行政效率,其中不及50瓩小型設置案一般可於36天完成行政程序。

太陽能光電展14日開幕,但據媒體報導,有業者批評政府行政效率太差,指出「蓋個太陽能工程不用5天,但申請相關執照卻超過5個月」,且國內太陽能政策對土地及屋頂法令限制太多,應鬆綁相關限制。

能源局表示,當業者提出申請且文件備齊無需補正後,台電公司的併聯審查時間為15天(需系統衝擊分析者為25天)、簽約及併聯試運轉為7天,能源局的免競標同意備案及書面審查設備登記均各為7天,合計行政程序為36天。

不過,如遇短時間湧入大量申請案,審查時間會再多1至2個星期,能源局說,並沒有業者所稱申請執照需要5個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