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對抗氣候變遷 富國未善盡責任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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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抗氣候變遷 富國未善盡責任

2015年10月20日
摘錄自2015年10月19日大紀元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18個民間社會團體在19日公布報告指出,美國和其他富有國家在對抗氣候變遷上,並未盡到今年12月屆滿的聯合國協定所規定的責任。

報告說,整體而言,各國政府保證限制溫室氣體排放,並不足以限制全球氣溫最多上升攝氏2度。攝氏2度被視為產生破壞性熱浪、豪大雨和海平面上升的門檻。

根據這份報告:「所有主要的已開發國家追求的目標都遠不及本身應盡的責任。」公布這項報告的民間團體包括基督徒互援會(Christian Aid)、樂施會(Oxfam)、國際工會聯盟(International Trade UnionConfederation)和國際世界自然基金會(WWF International)。

至今已有大約150個國家提出對抗氣候變遷的全國性計畫以作為巴黎協定的一部分。但目前還沒有一套大家都同意的制度可以比較每一個國家追求目標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