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挖農地1.4公頃 不法所得逾60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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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挖農地1.4公頃 不法所得逾600萬

2015年11月09日
摘錄自2015年11月6日中央社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張姓男子涉嫌承租農地後,盜挖農地的土方再回填爐石和脫硫渣牟利,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逮捕涉案13人,全案6日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獲報張男於屏東市建國路上承租2筆私人農地,再以整地之名找來挖土機和砂石車等機具,與吳姓男子等人盜挖農地的土方再回填爐石和脫硫渣。

警方從空拍照片發現被盜採的農地面積廣大,達1.4公頃,加上部分土地屬於國有財產署,且回填的是爐石和脫硫渣,完成蒐證後立即循線逮捕涉案13人,當場查扣大貨車、曳引車和挖土機等機具。

警方表示,初步估算張男等人回填的爐石和脫硫渣約400多車次,不法所得約新台幣600多萬元。將與環保單位持續釐清回填的爐石和脫硫渣是否含有害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