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族人合法狩獵被上銬 連槍也遭沒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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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族人合法狩獵被上銬 連槍也遭沒收

2015年11月10日
摘錄自2015年11月8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可以獵猴子,為什麼就不能獵山羌、水鹿?」花蓮秀林鄉銅門村4名太魯閣族獵人日前被上銬逮捕,引發族人憤慨,7日集體到花蓮縣警察局遞陳情書,除要捍衛原住民狩獵權,還訴求廢除「戒嚴遺毒」的山地管制區、檢查哨!

銅門村的太魯閣族人上月3日舉辦「感恩祭」,向縣府申請12天合法狩獵,部落主席鍾德光帶3名年輕族人上山打獵,獵得飛鼠14隻及保育類山羌1隻、水鹿1隻、山羊3隻,下山時遭銅門檢查哨的值班副所長林聰明逮捕上銬,獵槍、獵物都遭沒收!

鍾德光認為,「獵物是祖靈所賜的禮物」,警察卻要他們把獵物全搬下貨車,任由陽光曝曬至腐爛,5支獵槍被沒收,其中1支還是「祖父的遺物」,不禁痛罵:「國家不把原住民當人看」!

鍾德光率多位族人到花蓮縣警察局抗議,但才抵達警局前50公尺,就被數十名配有警棍的警員攔下,族人怒罵「把我們當暴民嗎」、「馬都可以去新加坡見習近平,原住民想見警察局長『那麼困難嗎』」?最後由花蓮警分局長楊國祥出面收下陳情書。

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委陳張培倫表示,相關法令早已修正,但第一線執法者常常未適切考量當地族人需求,「矯枉過正」,「製造不必要的衝突不太好」。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組長管立豪指出,法令有規定各原住民族可以獵捕的種類,但仍須視狀況核准種類和數量,原住民也要依照核准規定進行獵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