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偷排廢水 高雄提供三倍「窩裡反」獎金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工廠偷排廢水 高雄提供三倍「窩裡反」獎金

2015年12月29日
摘錄自2015年12月25日聯合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雄市通過「檢舉違反水汙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民眾檢舉經查獲可實收罰鍰金額10%至20%的檢舉獎勵金。另外並加註「窩裡反條款」,若檢舉者為工廠現職或離職員工,可核發3倍獎勵金,也就是罰金的60%。

民眾如果發現工廠偷排廢水,可透過書面、電話、口頭、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環保局檢舉,提供汙染時間、地點等足供查證資料,環保局獲報後將立即派員稽查。

楊漢宗表示,民眾提供工廠違規排放廢水汙染事證,如經查證屬實並裁罰10萬元以上,或分析水汙染防治資料裁罰金額達6000元以上,將依實收罰鍰10%至20%為上限核發檢舉獎勵金。若檢舉者為工廠現職或離職員工,更依核定比率的3倍為上限核發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