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園市,一間收容受虐兒童的中途之家,屋頂裝上了太陽能板後,不但房子變得涼爽,未來20年的部份收入,還可依靠政府所保證的售電所得。在新北市,一家蓋有鐵皮屋頂的家戶,本來每年都要煩惱高額的夏季電費,卻因緣際會出租屋頂鋪上光電板,不但能當20年的包租公,夏天的鐵皮屋也不再只能靠冷氣對抗酷暑。
愈來愈多與太陽能相關的故事,開始在台灣城市的天際線上演,即使《電業法》還沒修正、即便太陽能躉購費率對業者來說亦趨嚴格、或是綠色信貸只在少數縣市推行順利,仍有許多有理想的團體前仆後繼,推動「公民電廠」的設置。
公民發電自發自用,這個從美國西部大墾荒時代,就已存在的發電方式,在電網普及後一度式微。但隨著地球暖化益加嚴峻,在歐洲早已有許多公民團體不待政府行動,自行決定斷絕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挺身應對氣候變遷的挑戰。
目前歐洲有上千家的公民電廠,不論是以公司或合作社的方式存在,已成為再生能源推動的主力,彼此也會串連與結盟。以德國為例,目前有50%的再生能源,是由公民團體持有與經營,公民電廠的總數超過800個。另外像「歐洲再生能源合作社聯盟(REScoop)」,目前就整合歐洲近半數的合作社,涵蓋超過30萬名以上的會員;甚至也跨出歐洲,吸引全球其他的能源合作社加入。
這些能源合作社與公民電廠,有些可以共享再生能源發電的利益,有些則是著眼在整體社區的能源轉型,方式不外乎是利用社區的屋頂裝太陽能板、豎起中型的風力發電機等,從投資到分配,從發電到配電,可以是社區內部參與,也可以是來自於有志推廣綠色電力民眾的投資,這些都是能源合作社可能的方向。
在台灣,若提到合作社組織,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大概是業界的指標。吳心萍是主婦聯盟基金會低碳能源組主任,幾個月前飛到歐洲向荷蘭風鳥(Windvogel)能源合作社取經,她對於能源合作社每個社員只要投入新台幣約2,000元(€50),就可以共同投資再生能源、進而獲利配息的方式印象十分深刻。風鳥合作社主席 Siward Zomer 在與吳心萍交流時指出,雖然投資的金額不大,但民眾因為可參與投資和決策,社區居民就會由原先的抗拒與遲疑,轉為積極關心,心態上帶來直接的改變。
除了主婦聯盟外,「一人一千瓦」社會企業,算是在台灣最早提出公民電廠概念的團體之一。他們除了募集「太陽股東」外,也募集「太陽房東」,目前至少已成功建罝八處屋頂,累計發電量也已達90,677度。
此外,以「綠能公益」為主打的另一家社會企業「綠點能創」,則是結合群眾募資與慈善捐贈,使原本捐給育幼院或學校的經費,轉為捐贈再生能源設備,透過政府20年的保證價格收購,使每筆捐贈都能放大1.6倍,同步亦使得再生能源更為普及。
公民電廠的形式不一,除會需要與在地的需求結合,百花齊放更是必然的結果。如果台灣到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要到25%,公民電廠絕對是要被寄與厚望的,法令也絕對會需要更大幅度地鬆綁。這股由下到上的改變,或許是台灣下一波的綠色經濟革命,需要加溫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