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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自由貿易港建儲油槽 空品疑慮環評未過關

2016年08月10日
本報2016年8月1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計畫在台中港自由貿易港區興建的石油儲槽,經過環評小組四次的審查會議,原本已經得到「通過」的建議,但由於涉及大量揮發性氣體,在10日的第301次環評大會翻案,又退回小組重審。

此案由億昇倉儲公司提出申請,在2015年展開環評程序,由於將在台中港自由貿易港興建 28 座儲槽,用以儲存石油、石化等相關產品,總貯存容量 53.1 萬公秉, 開發面積更達到 111,701.43平方公尺,而遭質疑揮發性有機物處理可行性問題,要求再補資料。

業者所提出的空污防制計畫,但仍受大會質疑。圖片來源:環評書件。

業者所提出的空污防制計畫,但仍受大會質疑。圖片來源:環評書件。

原先在小組的審查中,小組便在意清槽的頻率、目的、定檢;更要求空品監測計畫得新增紅外線影像偵測儀, 甚至每年至少進行 1 次全廠區監測;也要求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濃度去除率應達 90%以上, 且排放濃度不得超過 200 ppm;與增列健康風險評估最佳可行風險管理策略等。

但在進入301次環評大會時,環委劉希平、李錫堤與台中市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等,仍對VOCs的部分有意見,擔憂衝擊中部的空氣品質。 劉希平指出,此案是從事油品進出口管運,裝卸油品石油氣中濃度高達數十萬ppm的VOCs將在近海產生巨大污染,一定要承諾做油輪有效油氣回收。

「做承諾容易,但真的做得到嗎?」劉希平這麼質疑,業者提出要以生物濾床來處理的可行性。劉希平指出,生物濾床大多用在二甲苯和苯乙烯等低揮發性油品,而非此案的規模,因此要求業者提出生物濾床在台灣是否有用在10萬ppm油品的成功案例。

而經濟部能源局也證實,此案因位處自貿區,其轉口項目屬於「境內關外」,將來將不受《石油管理法》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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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