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搶救空氣品質 加嚴營建工地揚塵管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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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搶救空氣品質 加嚴營建工地揚塵管制

2017年01月10日
摘錄自2017年1月9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中市每年約有7000處新增工地,但塵土飛揚「沙很大」,市府搶救空氣品質大作戰,率先全國加嚴營建工地污染防制,並由公共工程帶頭做起。環保局表示,區域開發類第一級和第二級工地加強污染管制後,每月減量PM2.5約61公噸。

環保署「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範,依施工面積大小及施工期程長短,將營建工地分為第一級、第二級進行管理,其中在裸露地表及車行路徑污染防制項目中,第一級工地防制設施需達裸露地或車行路徑面積的八成以上,第二級工地需防制五成以上。

環保局抑制營建工地污染,去年11月發文各單位,將第一級工地空污防制提升至八成五,依開發面積約931公頃,透過相關排放係數估算,PM2.5每月約可減少21公噸;第二級提升至八成,依面積300公頃估算,PM2.5每月約可減量40公噸,兩者相加共61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