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排污累犯 最高可罰6萬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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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排污累犯 最高可罰6萬元

2017年01月10日
摘錄自2017年1月10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秋冬季空污嚴重,移動污染源是元凶之一,環保署昨(9日)預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修正草案,大幅提高車輛排污罰鍰金額,最多達四倍,最快今年9月前就上路。

根據修正草案,汽機車及大型車排污罰鍰,第一次將提高至原來的2倍,第二次則提高到原來的三倍,機、汽車及大型車最高可分別罰到1萬8千元、3萬6000元及6萬元。

另外,針對國內目前8萬多輛的第1期及第2期柴油車,環保署也將罰鍰分別提高到原來的四倍及三倍,從原本的5000元分別提高到2萬元及1萬5000元,年度累犯者罰鍰上限更提高至6萬元。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鴻德說,交通部基本上沒意見,現正與財政部協商,最快立院下個會期定案。

環保署為遏止老舊車輛排污影響空氣,新的法案預告中直接加入累計處罰的機制,依據次數增加翻倍。例如機車一年內被攔查到第二次,罰金就提高一倍增為1萬2000元,第三次又再提高一倍,達到最高的1萬8000元。其他交通工具依此類推,汽車最高可罰到3萬6000元,大型車為6萬元。

蔡鴻德解釋,攔查項目包括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等,以100多萬輛老舊二行程機車為例,一定會超過排放標準,希望藉此促使民眾汰換。

該法預告後還會再舉辦相關研商及公聽會,行政院核定後可望下半年公告實施,預計今年秋冬空污季前就能上路,未來也會要求地方配合加強攔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