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農地解決農地工廠  台中潭子聚興產業園區通過審查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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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農地解決農地工廠  台中潭子聚興產業園區通過審查

2017年03月30日
本報2017年3月30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台中市提出14.76公頃潭子聚興產業園區開發案,預計可容納50間非法農地工廠。不過,該區為閒置未用的特定農業區,開發作工業使用是否適當?今(30)在內政部區委會審查時引發爭議,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也前來關切。

台中市政府經發局副局長李逸安表示,台中市已經喊出了區域計畫實施五年內,未登記工廠不接受輔導搬遷者將強制拆除,提供產業用地是清理農地工廠政策一環。區委會考量本案符合台中市未來整體發展的規劃,且該塊農地鄰近交流道,未被列在應保留範圍,加上具積極處理農地工廠的示範作用等三大理由,最後予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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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子聚興產業園區區委會審查通過。 資料來源:翻拍自台中市府簡報

開發台糖未開發農地惹議  詹順貴:等農委會農地盤點後再規劃

潭子聚興產業園區位在台中市潭子區,總面積14.76公頃,土地權96%(14.17公頃)屬台糖公司,土地分區為特定農業區。2014年取得農委會用地變更原則同意,2015年通過台中市環評。園區將引入機械設備、金屬製品製造業等產業,但排除高污染高耗水類別。100%土地用於吸納未登記的農地工廠(含取得臨時工廠登記者)。

惜根台灣協會代表許博任表示,用大規模且完整的特定農業區去容納農地工廠,區位上不恰當。台中市應該以閒置的工業用地、都市計畫內的儲備用地優先。鄰近都市計畫仍有大量閒置用地,並非沒有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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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子聚興產業園區目前使用地編訂。 資料來源:翻拍自台中市府簡報  

詹順貴說,農委會已在盤點真正可供生產的農地,盤點完成前不宜以輔導違章工廠為名開發素地。用完整農地處理農地工廠是基本價值的錯置。

中市府:積極處理農地工廠  不受輔導進駐就強拆

攸關台中市未來十年整體發展規劃的台中區域計畫(草案)審查已接近完成階段。日前更拋出區域計畫法通過五年內不接受輔導搬遷的農地工廠強制拆除,且工廠遷移六個月內農地恢復農用等政策。

李逸安強調本園區將100%供未登記農地工廠。他說,台中已提出區域計畫五年後強拆工廠,市府提供產業用地與輔導措施,仍不願接受輔導的周邊工廠,市府一定強拆。

李逸安解釋,依目前法令雖可強制處罰,但實務上,地方非常難執行。現在給了機會,再不接受就可強力執行。市府有決心扭轉「被拆是倒楣、不拆是應該」的思維,未來「被拆是應該,不拆是僥倖」。

李逸安也表示,不是要消滅農地,市府會要求進駐園區的廠商切結恢復農用。為避免屯地炒作,也設下產權移轉限制的條款。閒置的工業區的活化政策也正同步進行,預計關連工業區可提供243公頃產業用地。

農地鄰近交流道 非屬應保留農地 符合整體開發原則 區委會通過審查

經過一個多小時討論,區委會最後通過本計畫。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林秉勳表示,委員主要是從三個層面來考量。

首先在土地區位上,這筆農地目前沒有實際生產,又鄰近交流道,並未被農委會納入農地調查的分級(農一農二農三農四),也不屬應控管農地中。即便全國區域計畫(草案)通過,也不屬應保護的第一級敏感區。

其次,台中已提出區域計畫(草案),此園區符合台中的未來整體發展跟空間規劃,其中涵蓋多面向的考量,並非只有農業。

三是該區位附近有許多既存農地工廠,工廠集中管理優於零星農地的就地合法。委員期待台中對農地工廠清理的積極承諾能發揮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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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區委會審查潭子聚興產業園區 攝影:陳文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