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籲臨時會開修礦業法 邱志偉:下會期優先 會前多研討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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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籲臨時會開修礦業法 邱志偉:下會期優先 會前多研討

2017年06月20日
本報2017年6月2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19日下午經濟部次長楊偉甫出面,表示再次檢視亞泥展限程序後,仍主張亞泥展限「並無違法」,而引起民間不滿。20日上午立委邱志偉、高潞以用、許智傑等舉辦礦業法修法研討會,會前,民間團體也要求立院在臨時會就立刻排審礦業法。

不過,目前政院仍定調為將礦業法修正列為下一個會期的優先法案,雖有聲音討論是否要在第三次臨時會排入,但尚未定案。邱志偉表示下會期極有可能擔任經濟委員會的召委,他認為若是排做下一個會期的優先法案,這段期間還能有充分討論,也許比較妥當,他也將舉行更多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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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提出,礦業法修法要包括修正違憲「霸王條款」、資訊公開、公民參與、明確定義礦業權展限是新權利取得,以及應增加經濟效益評估、關礦計畫、環境保證金、後端管理等配套機制。賴品瑀攝。

目前多位立委已陸續提出12個修正草案版本,礦務局副局長周國棟則表示,政院版草案將在6月底出爐。

「經濟部就是這種咖,早就不期不待。」面對經濟部堅稱亞泥案的展限無不法,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批,楊偉甫稱亞泥案不需環評與原民知情同意,無視原民會早就多次發出公文,主張礦業權不管是新設或是展限,都要依據《原基法》第21條取得原民知情同意,仍要以內部解釋限縮為「排除既有礦場」。因此民間期待的是4月向行政院提出的訴願,盼能找回正義。

民間提出對礦業法修法的期待,包括修正違憲「霸王條款」、資訊公開、公民參與、明確定義礦業權展限是新權利取得,以及應增加經濟效益評估、關礦計畫、環境保證金、後端管理等配套機制。

所謂霸王條款,指的是31條與47條。第31條對礦權的展限採「原則許可、例外否准」,讓礦權可以持續展限,架空了其他主管機關權責,當然原民也無從行使知情同意;第47條更是可合法佔用他人土地。以亞泥案為例,即便好不容易爭回了土地權狀,但亞泥新城山礦場卻至今還是「合法」使用,太魯閣族人仍然無法回到他們土地上。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指出,目前礦業制度腐敗,原因除了是礦業法老舊、礦務局人謀不臧外,缺乏其他機關的制衡更是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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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表示下會期極有可能擔任經濟委員會的召委,他認為若是排做下一個會期的優先法案,這段期間還能有充分討論,也許比較妥當,他也將舉行更多研討會。賴品瑀攝。

關礦後復原如何落實 學者建議臨時礦業權、檢討土地利用管制

現行的礦業法,對開發中、關礦後的管理監督並非嚴謹,是民間喊改的部分。目前僅要求關礦後依照水土保持計畫,實施整復與防災。但謝孟羽以英、德等國法令為例,要求礦業權人在採礦前就提出關礦計畫與保證金制度。關礦計畫除了考量環境的復原,也要整復當地社區,例如將礦場轉型作為社區經濟來源;保證金制度則是預防業者惡意以破產、解散公司等手法來規避責任。

「礦權終止後,沒有權利、沒有資格了,業者要怎麼進入進行整復?」在研討會中,不若民間團體猛打所謂霸王條款,學者對於修法的討論多著重於礦業權終止後的處理。

北科大材料系教授蔡鎰輝提議「臨時礦業權」的定義。蔡鎰輝指出,在礦業法第40條有規定,礦權因撤銷、廢止或自行廢業後,業者可以申請展限一年的時間,用來自行處分財產設備。而林務局的「採礦後復育造林應注意事項」卻是規定復育期間是六年。他認為,應該再加上一年的展限期間,變成七年,而這七年的前六年是林木培育、生態復育用,第七年則是用來讓業者處分財產設備、並將地目從礦業用地變更回承租前的地目。蔡鎰輝強調,這個臨時礦業權不能移轉,以免業者逃避應盡責任,相對的,進入臨時礦業權期間,租金應該有所調降。

對此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副局長孫明德也提出,「若是礦業者的展限未獲核準怎麼辦?」的問題,擔憂業者無權進入後,誰來進行復育等後續處理,認為在修法中應該考量這一點,以免疏漏。

礦場復育應達到的標準,北科大資源工程所兼任助理教授湯銘文解釋,目前有礦業法與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兩個法令有相關規定,礦業法48條規定礦業用地使用完畢後,業者需應水土保持計畫進行整復及防災。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則分採礦區、採石場提出不同植生復育要求,礦區部分的綠化得達到全面覆蓋。

湯銘文認為,礦業關閉後,除了屬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礦務局外,水土保持機關、甚至環保機關都需要進行監督,他建議統一事權,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監督,以免多頭馬車。

湯銘文更指出,礦區關閉後除了植生復育外,還可以有其他轉作用途的可能,例如台灣也有「金瓜石博物館」是例子,不過「金瓜石到底合不合法呢?」湯銘文質疑其土地利用是否順利變更為遊憩用地。

礦務局副局長周國棟呼應說,關礦計畫無法實行,其中一個關鍵就是我國的目前土地管制太嚴格、要變更太困難,因此目前只有單純的水土保持。雖然國際上已有不少經濟利用的案例,不過要在台灣執行,還是「有待突破」。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