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未來六年的砂石開發供應政策環評9日在第326次環評大會確認,在2018年至2023年之間,包括前瞻基礎建設需求的400萬噸,全台每年砂石需求量約為7400萬公噸,將以河川砂石、營建剩餘土石方及陸上土石採取為主,進口砂石則仍是定位於調節的輔助角色,其中陸砂將年採1020至2361萬噸之間,經濟部更表態,打算加速推動從河砂轉向陸砂開採,未來陸砂將是中長期砂石主要供應來源。
「這個政策環評其實只是告訴我們將來會開採陸砂。」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由於礦務局沒有提出區位選擇的規劃,讓這個政策環評對個案的指導功能顯得有限。不過,詹順貴也說,由於農委會林務局已定調將劃入環資部,下個會期政府組改的修法就會啟動,也等於礦務局即將納入環資部,未來將可能重新盤點、再次檢討政策。
此案從2010年進入環署審查,但第三次小組意見徵詢會議已是2017年,當中歷經遭小組要求大幅修改計畫、委員換屆等變動。
近10年台灣河川平均砂石供應量為4540.9萬公噸,經濟部表示,都是來自河川疏濬、並沒有河川土石採取。但因為砂石需求與河砂可採量不斷減少,因此打算加速推動從河砂轉向陸砂開採,未來陸砂將是中長期砂石主要供應來源。
將國內砂石政策定調為「自主供應為主、進口調節為輔」,經濟部指出,大部分國家都是自給自足,像日本進口砂石也僅0.8%,目前台灣所使用的砂石,進口佔19.5%,且其中98%來自中國。
經濟部提出三方案,做為未來彈性選擇用,包括方案一、維持進口,規劃開發陸砂;方案二、進口不足時增加陸砂;方案三、無進口,砂石供需缺口以增加陸砂補足。預估在河砂固定能提供3650萬公噸狀況下,陸砂將年採1020至2361萬噸之間。
經濟部打算在北區、中區及南區設置陸上砂石採區,但至今區位還不明確,環署要求確實避開「陸上土石開發相關禁止或限制開採區位」,並與內政部在全國國土計畫部門計畫項目納入「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藉以整體評估發展分布區位總量等,據以劃定國土功能分區圖。
礦務局表示,已經完成砂石資源的調查,但不等於這就是日後個案確切要開發的區域。面對區位還沒明確,環評大會雖然對開採陸砂的品、水保、土壤、生態、地理、氣候變遷、安全管理提出的共通性環境議題及因應對策,但也認為這樣的政策環評恐怕未來對個案的指導效果有限,建議盡快研擬具體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