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31日
摘錄自2018年5月30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多地即將進高溫期,江蘇、天津等部分地區自6月起上調了高溫津貼標準,另外並對苛扣勞動者高溫津貼企業或僱主將被重罰。
據新華網報導,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僱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攝氏35度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目前,中國大多數省分均已明確制定高溫津貼標準,各地也因氣候條件差異有所區別,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區的發放時間段為6-8月,海南省的發放時間則長達七個月(4-10月)。
在津貼標準方面,各省標準也不同,近期部分省分上調高溫津貼,江蘇將高溫津貼標準從每月人民幣(下同)200元漲至300元;天津職工的高溫津貼標準為每天31元,比上一年上調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