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野豬殺戮終結?收起獵槍換安樂死 爭議未平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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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野豬殺戮終結?收起獵槍換安樂死 爭議未平

2019年04月09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鄭雅云整理報導

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的香港也有人獸衝突問題,近日尤以野豬議題倍受議論。本月初,由官方授權的野豬狩獵隊正式宣告解散,結束長達38年歷史。然而有議員指出,港府並未就此戒殺,只是用看似文明的「人道毀滅」方案取代獵殺場面,要求政府勿將安樂死當成解決人獸衝突問題的萬靈丹。

香港「野豬滋擾」相關報告數量近年節節攀升,根據東網新聞報導,在2018年達到新高點共929件,七年內成長4倍餘,地點以港島區最多,多數位於郊野公園附近的民居或市區。此外去年共有7件野豬傷人報告,比2017年的3件增加了一倍。

香港近年人豬衝突有加劇傾向,如何找到解決方案,成為香港政府的重大考驗。圖片來源: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臉書
香港近年人豬衝突有加劇傾向,如何找到解決方案,成為香港政府的重大考驗。圖片來源: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臉書。

香港環境局漁農自然護理署(以下稱漁護署)日前宣布解散狩獵隊,對此民主派議員朱凱迪肯定具有正面意義:「這能讓大眾知道政府並不鼓勵狩獵。」然而他也批評港府並未放下屠刀,認為漁護署所提「人道毀滅」方案對於可執行人道毀滅的高風險個體認定過於草率寬鬆,還是沒有擺脫以人為中心「解決」動物的思維。

爭議多時 38年香港野豬狩獵隊劃下休止

香港雖為高度都市化地區,但有四成土地面積由受保護的郊野公園和保護區組成,仍保留相當程度的自然棲地與野生動物,諸如野豬、野牛「滋擾」事件時有所聞,近年市郊擴張,加上部分民眾的餵食行為,更加劇衝突情形。

香港自1981年成立民間狩獵隊,當野豬危害情形嚴重時,由官方授與許可獵捕特定個體;2017年,因民間動物福利意識提升,已暫停所有狩獵行動,但仍保留狩獵隊的編制。直到近年因野豬滋擾事件頻傳,開始有恢復野豬狩獵隊的呼聲。

據香港獨媒報導,月前在香港立法會上,針對廢除或重啟狩獵隊有過一番爭論,建制派議員要求保留民間狩獵隊「以防萬一」;曾提出「引入野豬天敵」爭議言論的立法會議員劉業強則主張恢復民間狩獵隊運作,或乾脆直接設立官方狩獵隊。另一方面,朱凱廸等民主派議員提案永久取消民間狩獵隊,但在立法會表決時遭到建制派多數否決。

民間團體「香港野豬關注組」則提起公民連署,訴求解散野豬狩獵隊,關注組指出,許多國際學術研究皆顯示獵殺無法有效減少動物數量,加之城市空間狹小、民眾保育意識日漸提升,主張民間狩獵隊已完成階段性任務,應予解散,並訴求增加野豬保育政策的資源。

上月,漁護署證實「經考慮各項因素,特別是公眾安全後」已通知兩支民間狩獵隊,於3月底狩獵許可證到期之後將不再續發,意味著香港狩獵隊正式走入歷史。

圖片來源:香港野豬關注組臉書
圖片來源:香港野豬關注組臉書。

收起獵槍未戒殺戮 港議員批「人道毀滅」政策換湯不換藥

香港漁護署於今年初向立法會及區議會提出「野豬行動管理策略」,所提解決方案包括:野豬族群管理、減少食物誘因及加強公眾教育三大方向。在環境管理上,力求降低野豬進入市區的誘因,具體措施包含清理食物殘渣維持環境衛生、加強取締民眾餵食、研究改善垃圾桶與垃圾蒐集程序等;而在野豬的數量控制上,則以一般個體絕育、問題個體異地野放、高風險個體人道毀滅為原則。

部份民主派議員對於「人道毀滅」方案提出質疑。朱凱迪認為,高風險個體的認定機制有待商榷,「(通報)都說是野豬,要怎麼認定重犯?」,他也指出野豬覓食行為其實與人類習慣有關,香港尚未有垃圾不落地政策,市民習慣在晚上丟垃圾,垃圾往往在外留置整夜,隔天才統一集中處理,也就成為吸引野生動物前來覓食的誘因,「我認識在西貢一個社區,光是開始改成在早上丟垃圾,野豬就少了。」朱凱迪認為還有很多改善人豬衝突的方法沒有嘗試過,就貿然實施人道毀滅方案並不恰當。

野豬是香港體型最大的原生陸棲動物,根據漁護署報告,近幾年野豬足跡已從新界拓展到香港島及其他離島,分析與野豬相關的投訴案件,大多與餵飼留下的食物及動物便溺所引致的環境衛生問題有關;2017年約有四成的投訴個案與市民餵飼野豬相關,另外兩成為野豬到垃圾場附近覓食。報告指出,人類餵食行為改變了野生動物怕人的天性,而當野豬習慣接受餵食、將人類視為食物來源,便會頻繁進入人類活動範圍覓食,進而提高人豬衝突風險。

野豬在香港調查地點的出沒頻率及分布 2002-2006,圖片來源: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
野豬在香港調查地點的出沒頻率及分布,
圖片來源: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

野豬在香港調查地點的出沒頻率及分布2012-2016,圖片來源: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
野豬在香港調查地點的出沒頻率及分布,
圖片來源: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

 

 

 

 

 

 

 

 

 

「人獸共存」歐洲有例可循 港府預計年底完成策略評估

據香港獨媒報導,其他民主派議員亦對人道毀滅方案表達不妥。人民力量主席陳志全表示,野豬攻擊人「事出必有因」,他舉日本奈良鹿為例,即使是個性溫和的鹿,若受人類騷擾也會出現所謂攻擊舉動,認為目前所定人道毀滅的標準太寬鬆。毛孟靜也指出,漁護署的統計報告是計算野豬「出沒」或「滋擾」的次數,實際上野豬傷人的個案並不多,認為須嚴格規範「高風險個體」定義,要求必須同時符合漁護署所訂三個條件才可執行人道毀滅。

「如果我們在郊野地區看見野生動物,都不能接受,是否要把所有野生動物趕盡殺絕、鬥個你死我亡?」香港十八區動物保護專員、野豬關注組幹事黃婉儀公開表示,動物的生命也需要受到尊重,除了「你死我亡」還有其他可能,她提出,例如仿效歐洲地區,設立較大範圍的動物餵飼區、加強廚餘回收機制,避免野豬到民居覓食、設立動物天橋及隧道等,都是可行的做法。

根據東網報導,香港環境局27日接受立法院提問時表示,漁護署正在評估更有效率的絕育/搬遷先導計劃和垃圾桶改善計畫,也將執行人力由原本的6人增加至14人。預計於年底前完成相關試驗評估。

※ 人與野生動物主題報導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   合作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