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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十年系列報導 預知大崩塌

2019年08月05日
公視記者 張岱屏 賴冠丞

2009年,高雄市甲仙區小林村發生大規模崩塌,四百多人死亡。大規模崩塌發生的頻率雖然不高,一旦發生,卻會釀成巨大災害。經過十年的調查,全台灣像小林村這樣的地方有多少?政府與學界在這些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做了哪些監測?在災害發生前,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大規模崩塌發生的頻率雖然不高,一旦發生,卻會釀成巨大災害。

大規模崩塌發生的頻率雖然不高,一旦發生,卻會釀成巨大災害。

大規模崩塌指的是面積大於十公頃、體積超過十萬立方公尺,或深度十公尺以上的崩塌。崩塌,本來是土石循環的自然現象,但隨著氣候變遷,台灣發生大規模崩塌的頻率,也越來越高。根據統計,2000年至今,因為極端降雨,崩塌面積增加兩萬一千公頃,按照趨勢推估,未來二十年,台灣的崩塌面積,將增加到十萬公頃,相當於四個台北市的大小。

小林村事件發生後,學者回顧過往案例,發現容易發生大規模崩塌的地方,地表會潛藏一些徵兆,像是崩崖、裂隙等等。但這些崩崖、裂隙,往往被草木遮蔽,航照圖或衛星影像上根本難以發現。不過利用光學雷達(光達)技術掃描地表,可以解決這個難題。

空載光達測繪出的地形資料,剝除了地表的植被和建築物,讓土地真實面目一覽無遺。

空載光達測繪出的地形資料,剝除了地表的植被和建築物,讓土地真實面目一覽無遺。

空載光達測繪出的地形資料,剝除了地表的植被和建築物,讓土地真實面目一覽無遺。以高雄市茂林區萬山部落為例,莫拉克颱風時,崩塌面積約十五公頃,不過從光達影像來看,植被覆蓋的山坡上有許多崩崖,未來仍潛藏崩塌危機。

篩出34個大規模崩塌高潛勢點 研議建立監測預警機制

莫拉克風災之後,政府花了六年八億,測繪出全台灣的數值地形圖,中央地調所和林務局,從中判釋出九千多個大規模崩塌潛勢地點,其中鄰近聚落或公共設施的地點有229個,水土保持局再從其中找出風險最高的三十四個,作為優先關注對象。

新竹縣尖石鄉的梅花部落,早在2005年颱風來襲時,就曾發生大規模滑動,部落的擋土牆、道路、住家都有很明顯下陷、龜裂的狀況,經過光達地形的判釋,被列為三十四個大規模崩塌潛勢區之一。梅花部落位在順向坡,大部分住家都在崩塌潛勢區範圍內,萬一發生災害,將影響94戶,300多位居民。

2012年,水土保持局進入梅花部落鑽探監測井,監測地下水位和地層滑動狀況。連續幾年的監測結果發現,梅花部落下方有豐沛的地下水,當雨量越大,地下水位也越高,產生強大的壓力促使地層滑動。

2012年,水土保持局進入梅花部落鑽探監測井,監測地下水位和地層滑動狀況。

2012年,水土保持局進入梅花部落鑽探監測井,監測地下水位和地層滑動狀況。

2012年,水土保持局進入梅花部落鑽探監測井,監測地下水位和地層滑動狀況。

為了把地下水排除,水保局在梅花部落打了兩口集水井,另外在地滑區的下緣(趾部),鑽入60公尺深的排水管。就像是替人降血壓,把地下水排除,替滑動的地層解除壓力,減少大規模崩塌的風險,但並不代表部落就安全無虞,居民也必須提高警覺,知道什麼時候會有危險,什麼時候要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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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規模崩塌有沒有警戒值,能不能像土石流一樣有預警機制呢?水土保持局長李鎮洋表示,根據日本與台灣的研究,單日累積降雨量如果達到800mm,就有發生大規模崩塌的可能,但大規模崩塌牽涉的因素比土石流更為複雜,水土保持局與學者希望經過長時間的監測研究,建立大規模崩塌的預警機制。初步規劃是降雨量超過800mm,會發布大規模崩塌黃色警戒、超過1000mm會發布紅色警戒,如果大規模崩塌與土石流在同一個地區,原則上會採用單一的警戒值,但警戒標準目前仍在研擬階段。

一個地點過去發生過大崩塌,未來也可能再發生。台東縣延平鄉紅葉部落,70年來發生過兩次大崩塌,這裡的山坡早就出現崩塌徵兆。莫蘭蒂颱風後,紅葉部落上方還有90萬立方公尺的土石威脅著聚落。研究人員形容這個地區的地質,不論是地表或3、40米的深處,都非常活潑。為了掌握山坡土石滑動的狀況,水保局架設了各式各樣的監測設備,監測結果透過網路自動回傳到水保局,萬一有特殊狀況,就會通知部落緊急撤離。

風災後,紅葉部落居民希望離災不離村,水保局委託專家繪製災害風險地圖,縣府依照居民意願,在既有的社區下方相對安全的區域興建永久屋。面對大規模崩塌的風險,應該要花錢整治,還是應該遷村?每個地區的考量不盡相同。

邊坡監測系統。

邊坡監測系統。

雨量計。

雨量計。

土地開發是否列管 目前沒有規範依據

遷村之外,土地管理是更根本問題。位處大規模崩塌潛勢區的新竹縣尖石鄉梅花部落,上方山坡在2017年曾因興建露營場被大面積開發,山頭裸露。政府投入經費在大規模崩塌潛勢區進行監測、治理,但是在同時,對這些地區的土地開發利用,是否應該有進一步的規範與管制?

中央地調所表示,部分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已經被劃入地質敏感區,但地質法對土地開發並沒有限制,僅做為開發時的評估依據。在國土計畫的面向上,水保局局長李鎮洋表示,由於涉及民眾權利,未來這些大規模崩塌潛勢區,是否納入國土計畫法中的國保一、國保二範圍(註)內,對開發行為做禁止或限制的規範,還需要更精確的調查。

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一期計畫,從2017年開始為期四年,預計在明年年底,對於34個大規模崩塌潛勢區的劃定、監測、治理,會達成初步成果。期望未來面對大規模崩塌的災害,有更清楚明確的應變機制,不再有下一個小林村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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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國土計畫法通過後,將國土區分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四種國土功能分區。國土保育區又分為三類,第一類為維護自然環境狀態,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第二類是允許有條件使用。簡稱國保一、國保二。

※ 本文轉載自 【公視《我們的島》節目-莫拉克十年系列報導 預知大崩塌】

  • 08/05(一)22:00首播
  • 08/10(六)11:0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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