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民調:總統參選人氣候政見 影響8成民眾投票意向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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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民調:總統參選人氣候政見 影響8成民眾投票意向

2019年10月14日
整理:彭瑞祥(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距離2020年總統大選投票日僅剩90天,綠色和平14日發布《氣候曙光宣言》,同時批評總統參選人至今仍看不到積極對應氣候變遷的政策;同時,也公布「台灣氣候變遷危機意識民調」,調查結果顯示:超過9成民眾認為氣候變遷帶來的極端氣候事件已經影響到日常生活,同時有高達83%民眾認為總統參選人所提出的氣候政見將會影響到投票意願。


根據民調,超過83%民眾認為氣候與能源議題影響投票意願。照片提供:綠色和平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蔡篤慰指出,《氣候曙光宣言》將製成問卷寄給參與連署及政黨提名的總統參選人,要求正視民意提出積極減碳、加速能源轉型政見;屆時會依據參選人回覆內容與公開發言評分「氣候領袖」指數供民眾檢視。同時,綠色和平發起的「明日氣候領袖」線上連署已上線2週,未來在累積10萬份後,將會把民眾的聲音進一步帶到總統參選人面前。

蔡篤慰強調,面對極端氣候事件,超過9成的民眾認為政府應該更積極提出減少燃煤發電,發展再生能源等能源轉型行動方案因應。對於總統候選人的能源政見的方向,87.4%民眾認為總統候選人應以更積極、具體可行的再生能源政見(太陽能、風能、地熱、潮汐、生質能等)因應氣候變遷危機。

值得注意的是,民眾不論政黨偏好,多數認同氣候變遷造成危機,且參選人應該擬訂積極、可行的規劃。對照前次總統大選支持政黨,支持民進黨候選人為28.1%、支持國民黨候選人為26.6%、支持親民黨候選人為2.3%,未投票、無法投票或拒答等比例為43%;交叉比對總統候選人氣候與能源政見影響投票意願程度,不分立場均有超過7成認為影響意願。

綠色和平將以氣候曙光宣言製成問卷,寄給每一名總統參選人

蔡篤慰表示,將以氣候曙光宣言製成問卷,寄給每一名總統參選人。照片提供:綠色和平

綠色和平表示,本次民調委託大社會公司於9月1日至9日進行,成功訪問1,126位成年人;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2.92%。本次調查使用網路調查,透過線上調查平台登載問卷,以電話號碼後6碼隨機作為抽樣母體,以簡訊方式發送給民眾填答,經後台IP位置確認受訪者不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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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綠色和平「氣候曙光宣言」(Climate Manifesto)

氣候危機所帶來的衝擊,不僅威脅你我的生存權利,也正劇烈地改變著台灣及全球的經濟體系與社會制度。聯合國跨政府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明確發出警訊 : 「氣候危機已成事實,各國必須有所行動,竭盡所能將世紀末的全球升溫控制在1.5℃內,以避免不可逆轉的全球性災難」。

台灣是氣候危機底下首當其衝的受害者,然而對抗氣候危機的表現卻不見其應有的野心與動力,在全球致力邁向低碳未來的浪潮中,碳排放歷年居高不下的台灣沒有理由再置身事外。綠色和平透過此份《氣候曙光宣言》,宣告台灣在對抗氣候危機所必須具備的藍圖,包含主要目標、關鍵路徑以及氣候治理三大面向及六項政策指標,呼籲台灣的領袖以更大的決心與實際行動將眼前的危機逆轉為轉機。

一、台灣須提出「長期深度減碳策略和能源轉型計畫」,控制全球暖化在本世紀末增溫不超過1.5℃。

  • 台灣雖然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及巴黎協定的國際減碳約定下,已自主提出「國家自訂貢獻」(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低至比2005年減少20%)並且明訂「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將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低至2005年50%以下),這些減碳目標和 IPCC 所建議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必須在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以控制升溫1.5℃」相距甚遠。台灣應重新審視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
  • 不論是基於原有的「國家自訂貢獻」、「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或重新審視可達到 IPCC 建議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必須在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以控制升溫1.5℃」目標,台灣目前都缺乏「長期深度減碳策略和能源轉型計畫」,僅有2025年20%的再生能源「電力」轉型規劃,這在減碳規劃的深度和廣度都是遠不足夠的,必須確實將能源轉型落實到「各部門」與「各能源」。所有部門(包括工業、住商、運輸、農業等)都必須訂立更有野心、更前瞻的減碳目標和具體實施方案。

二、全速發展永續再生能源才是能源轉型的終極目標

  • 能源永續性注重與環境共生、循環利用、無廢棄物、無資源損害、環境安全等原則,永續能源的生命週期中,需符合「不會過度消耗資源、可回收度高、環境友善、趨近無碳排放、無污染、無廢棄物」等特性,再生能源是目前可大規模發展的能源中,最符合永續能源的選項。
  • 再生能源發展必須加速。2018年台灣的再生能源僅佔總體能源供給的1.78%,佔整體電力供給的4.59%,但欲達到 IPCC 建議的1.5℃減碳目標,在2050年至少需要使用90%的零碳能源。目前台灣僅訂立至2025年的短期再生能源電力目標,欲達到1.5℃的減碳目標仍明顯不足,更缺乏面對氣候危機的長期願景。
    • 為達成碳中和為淨零碳排,世界各國無不宣示未來將朝100%再生能源邁進。不止電力部門需要再生能源政策,所有的能源使用都必須逐步轉型為再生能源。
    • 台灣需要另訂更具前瞻性的再生能源目標,目前台灣僅訂立至2025年的短期再生能源電力目標,需訂立進一步至2030年、2050年和2100年的中長期能源轉型目標。
    • 加速提升再生能源供給,盤點各類再生能源發展潛力並設定具體開發時程。
    • 再生能源的運用不僅限於電力,需進一步落實到初級能源和終端能源的應用中。

三、耗能產業亟須擺脫化石燃料(煤、石油、天然氣),加速發展脫碳經濟

  • 過去台灣經濟成長率和能源消費成長率呈顯著正相關,然而經濟成長的代價卻是大量的化石燃料使用。相較於台灣的人均GDP,台灣的人均能源消費量高,應致力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打破經濟成長必須仰賴大量能源消費的困境。
  • 工業、住商、運輸、農業等部門為台灣最耗能的產業部門,政府需擬定耗能產業低碳化途徑,調整台灣整體產業結構發展方向,加速台灣產業邁入低碳和循環經濟。
    • 工業部門:耗能工業的能源使用應以永續性作為最主要考量基礎,逐步減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制定轉型計畫。
    • 住商部門:發展零碳建築,確保新建案發展納入再生能源計畫,舊建案改善能源使用效率。
    • 運輸部門:發展綠色低碳交通,電氣化交通系統,提倡大眾運輸系統。
    • 農業部門:改善農業和畜牧業高耗能和耗水,重塑永續農業模式。

四、為解決氣候危機,台灣不能只有減緩政策,需要更積極的調適政策規劃。 

  • 氣候變遷調適是評估氣候變遷所帶來之衝擊程度,尋求能夠有效減少受到氣候變遷危害影響的策略,並增加氣候韌性。台灣的海島地型使得台灣在氣候變遷中非常脆弱,氣候變遷已快速升級成氣候危機,只靠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已無法立即改善氣候危機所帶來的衝擊。
  • 氣候變遷調適政策和能源轉型計畫缺一不可,台灣需要長期的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以長期一致的目標和方向以具體落實「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
  • 氣候變遷調適要加強防災和避災的自然、社會、經濟體系之能力,優先避開高風險區位或行為,免於遭受氣候變遷的衝擊影響,並透過提升韌性來強化回應災害的能力。

五、氣候危機與能源轉型仰賴中央和地方協力,促進民眾參與並帶動地方發展。

  • 過去台灣的調適和能源政策都是中央政府主導,地方政府被動配合。這種被動式的治理造成氣候與能源政策難以落實。中央和地方各部門須協力發展氣候變遷調適規劃和能源轉型方案,建立夥伴關係加速政策落實。
  • 能源轉型的發展必須配合當地條件,因地制宜,善用在地資源。
  • 除了因地制宜,善用在地資源外,能源政策需鼓勵民眾和社區參與能源轉型,發展公民電廠,增加公益回饋帶動地方經濟。

六、面臨全球氣候危機,能源和社會轉型要兼顧氣候正義和社會公平。

  • 氣候危機不僅僅需要能源轉型,也需要顧及整體社會和經濟的轉型。轉型應依循巴黎協定的公正過渡和典範移轉原則,兼顧社會公平和正義,積極爭取公民支持,涵蓋各方利害關係人達到轉型共識。
  • 能源轉型需促進世代內與跨世代公平,針對較脆弱族群更需強化溝通,評估衝擊研擬相應配套措施,確保弱勢族群的權益,兼顧能源使用之公平正義,以避免能源貧窮,促進能源永續發展。
  • 任何政策性的轉變都需要顧及所有利害關係人的基本權益,不可危及或忽視任何人,例如保障傳統能源工作者在轉型後的工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