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驚擾鯨豚 離岸風電商「有做,但沒做好」的水下噪音監控 | 離岸風電時代的生態備忘錄
深度報導

請勿驚擾鯨豚 離岸風電商「有做,但沒做好」的水下噪音監控

2019年11月18日
環境資訊中心 特約記者周妤靜報導

離岸風場陸續施工,為避免打樁噪音威脅海洋生物、加速台灣白海豚的滅絕,各離岸風電開發商承諾以「水下聲學」[1] 設備監控打樁噪音,同時監聽風場範圍內的生物聲音,設法減輕工程衝擊。

然而,長期研究水下聲學的知洋科技總經理湛翔智表示,離岸風電開發商的環評承諾可能達不到噪音監控及生物調查的效果,「有做,但沒做好。」

他指出,僅少數風場的監聽設備能「即時反應」超標的打樁噪音,且環評並未規範噪音超標必須停工,噪音監控的作用有限。此外,開發商從事的鯨豚聲學監測侷限在風場範圍內,鯨豚保育的效果有限。

1022-4

知洋科技總經理湛翔智。攝影:陳文姿

水下聲學監測不即時,鯨豚失去保障

以綠色能源著稱的離岸風電潛藏著危害海洋生態的風險。以安裝風機基樁的噪音為例,若不加以控管,可能導致聽覺敏感的鯨豚等水下生物失去聽力與溝通能力,甚至喪失性命。

為保護鯨豚,2018年通過環評的離岸風場,均按照德國的管制標準訂定打樁噪音的容忍極限,「打樁位置750公尺之半徑範圍內,水下噪音聲曝值(SEL)不得超過160 dB re 1µPa2s」。開發商會在距離打樁750公尺處,放置水下聲學系統監測水下噪音。不過,多數開發商都未承諾即時監測,僅台電第二期與大彰化等離岸風場承諾採用「即時」聲學監測系統。

湛翔智指出,沒有即時監控,就只是被動錄音而已,這代表監測系統無法發揮警示作用。

1022-3

彰化大東南離岸風場的水下聲學監測設施與範圍。圖表來源:沃旭環評書件

離岸風電開發商「有做,但沒做好」的水下噪音監控

根據開發商的環評報告書,風場監測打樁噪音之餘,也會在同一範圍內監聽鯨豚聲音。若發現打樁位置附近有鯨豚活動的聲音,須通報鯨豚觀察員加強目視,確認目擊到鯨豚就得按程序暫停打樁。但是,環評報告書卻未明指水下噪音監測系統與鯨豚聲音監聽系統的操作差異。

湛翔智表示,兩種系統雖可通用,卻有不同的操作設定與測量方法,不應混為一談。否則,在高分貝的打樁噪音之間,「將聽不見鯨豚叫聲較微弱的活動跡象」,他特別強調。

目前環保署僅提供「水下噪音測量方法」[2]作為開發單位的監測指引,仍未針對鯨豚聲學監聽提出操作準則。不能即時反應超標的打樁噪音、缺乏鯨豚聲學系統的操作準則,使風場的監聽效益備受質疑,也難怪湛翔智認為,離岸風電開發的聲學監測是「有做,但沒做好。」

水下聲學佈設作業。圖片提供:知洋科技。非CC授權,僅限本文使用

水下聲學佈設作業。圖片提供:知洋科技(不適用CC授權條款,僅限本文使用,請勿轉載。)

打樁噪音容忍值比照德國 只因我國尚無相關調查資料

瀕危物種台灣白海豚主要出沒於台灣西部沿海。雖然沿海離岸風場已避開林務局預告的白海豚重要棲息範圍,但風場的打樁噪音仍可能傳到牠們的棲息環境。

德國政府在離岸風場施工前,曾大規模地進行水下調查,研究鼠海豚的族群密度、鼠海豚聽到打樁噪音可能閃避的位置,據此訂定出打樁噪音的容忍極限。

雖然我國離岸風電開發商也承諾,「收集水下聲音資料,以了解中華白海豚的活動高峰期」,進而設計配套措施,減輕離岸風電對白海豚造成的威脅。不過,台灣缺乏相關研究,只能參考各國規範,最終決定比照德國。

生物聲音資料庫還空白 更別說要聽見鯨豚的聲音

「多大的聲音會讓白海豚轉彎?台灣還沒人做過這樣的研究。」湛翔智說,開發商只在風場範圍內進行聲音調查,很難精準推估白海豚對噪音的忍受程度,及其可能閃避的方向與距離。

即使開發商願意配合環境保護政策監聽鯨豚聲音,聲音辨識仍屬技術上的一大難題,「生物聲音的資料庫還沒完整建立,不要說分辨聲音來自於哪一種鯨豚,能知道是鯨豚的聲音就很好了。」

此外,各風場之間沒有一致的調查方法,導致這些調查結果難以統整、用途有限,「就好像漫無目的地拍了很多照片,又將這些照片通通鎖進政府的倉庫裡。」

水下聲學設備回收作業。圖片提供:知洋科技(不適用CC授權條款,僅限本文使用,請勿轉載。)

水下聲學設備回收作業。圖片提供:知洋科技(不適用CC授權條款,僅限本文使用,請勿轉載。)

鯨豚保育誰負責  資訊充足對各方都有利

湛翔智認為,鯨豚保育不只是離岸風電開發商的責任,政府也應該持續調查海洋生態、監測水下噪音,更全面地掌握鯨豚的生存環境與生存要件。畢竟噪音只是影響鯨豚生存的因素之一,其他環境因素如氣候、食物來源、競爭者等也可能對鯨豚造成威脅。

且充分的生態資訊有助於風場開發商評估開發時間、範圍與工法。「若知道洄游性鯨豚是冬天才來到風場,開發商就可以避免在冬天施工。若知道4、5月烏魚捕獲量最大,就可避免在同時期施工、鋪設海纜。」

湛翔智表示,減輕工程對海洋生態、地方生計所造成的傷害,其實也是減少開發商被迫停工的風險與輿論壓力,對各方都是有利的。

註釋

 [1] 監聽用之水下聲學設備,如水下麥克風,屬被動聲學系統(Passive acoustic monitoring),被動錄音而不主動發出聲波。

[2] 2019年2月26日,環保署環境檢驗所公告「水下噪音測量方法」,開發商進行水下工程時必須依循此法進行噪音監測。

※ 本文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  合作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