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野生動物製品 7中國人遭馬拉威判刑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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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野生動物製品 7中國人遭馬拉威判刑

2020年07月22日
摘錄自2020年7月21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2019年3月,九名中國人及四名馬拉威人因走私野生生物,遭馬拉威警方與野生動物管理局 突襲後落網。

馬拉威法院今天(21日)宣布,此走私集團的領袖林勻華及其妻子張晴華(Quin Hua Zhang,音譯)違法持有犀牛角與槍械,將被監禁11年。另兩位中國人因藏匿犀牛角,遭判刑七年;另三人持有穿山甲鱗片及象牙,被判六年刑期。兩名馬拉威人非法擁有象牙及河馬牙,被判18個月的有期徒刑。

法新社報導,這九名罪犯隸屬非洲南部最活耀的野生生物走私集團。

馬拉威國家公園管理處官員庫姆奇德瓦(Brighton Kumchedwa)向法新社表示:「馬拉威再也不是這些野生動物走私犯的樂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