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集團13人列被告 我國企業對他國造成污染 高院首次裁定台灣法院有管轄權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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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集團13人列被告 我國企業對他國造成污染 高院首次裁定台灣法院有管轄權

2021年04月12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許祖菱報導

2016年台塑集團越南河靜鋼鐵廠(台塑越鋼)污染海洋造成大量魚群死亡的事件,遭越南政府重罰5億美金,當地部分漁民不滿未獲合理補償,2019年跨海來到台灣,向台塑公司股東及董事等24人求償。訴訟過程歷經多次駁回,終於在關鍵的「管轄權」出現轉機。

上月31日,高等法院最新裁定被告(台塑公司等13人)在我國設有事務所、營業所或住所,因此台灣法院有管轄權,被告不得聲明不服,案件將重新回到地方法院審理。

負責本案的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黃馨雯受訪指出,台塑越鋼案的特殊之處,是首起我國企業對其他國家造成污染,台灣法院有權審理的訴訟案。


台塑總部位於敦化北路的台塑大樓。圖片來源:維基百科/Lucychu(CC BY-SA 3.0)

24名被告當中,台灣法院有權審理的13個住址設在台灣的自然人及自然法人為:台塑公司、中鋼、南亞塑膠、台灣化纖、台塑石化、台朔重工、福懋興業、麥寮汽電、英屬開曼群島商台塑河靜有限公司、台塑越鋼董座陳源成、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台塑集團副總裁王瑞華、中鋼總經理王錫欽。

台塑越鋼廢水污染越南海岸 7875名越南居民來台求公道

這起訴訟案源於2016年4月,越南中部沿海發生大量魚群死亡事件,越南政府的調查報告指出,台塑集團在越南投資的河靜鋼鐵廠排放有毒廢水,向台塑越鋼開罰5億美金,並要求台塑改善污染防治並向民眾道歉。這起污染造成當地多達20萬民眾在生計、健康、生命上嚴重損失,同年6月台塑認錯道歉,簽和解書補償5億美元,由越南政府轉發給受影響當地居民。

事件發生3年後,有多達7875名越南受害者跨海來到台灣,控告河靜鋼鐵公司股東及董事共24人,求償新台幣1.4億元,要求台塑停止污染並復原環境。他們不滿台塑向越南政府賠償5億元美金,政府卻只補償受害居民約台幣2萬元,還有人沒拿到任何補償金;此外台塑自污染發生至今,沒有和受害者溝通協調,只透過媒體道歉,支付政府賠償金,到現在仍照常營運。

受害者先後在越南提起三次訴訟,卻遭警方強力鎮壓,聲援者甚至被逮捕並判刑,受害者走投無路下,決定到台灣尋求救濟。


台塑越鋼受害者跨海求償未開庭就兩度遭駁回,律師團2020年4月提再抗告到最高法院。本報資料照。孫文臨攝

本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被裁定駁回,2019年11月律師團提出抗告,又遭高院於去年3月以「沒有管轄權」為由駁回;律師團去年4月提起再抗告,全案才出現轉機。

管轄權爭論就花掉兩年 律師:至少我國法院願意正面受理

我國企業在國外侵權行為,台灣法院究竟有無國際管轄權?黃馨雯表示,高等法院最初採用《民事訴訟法》第20條但書的解釋,只有「共同管轄」法院才有管轄權,因而認定台灣法院沒有管轄權。

台塑越鋼廠區。圖片來源:Linhcandng,維基百科(CC BY 3.0)

但最高法院裁定認為,第20條但書套用到「國際裁判管轄權」判定並不妥當,國際裁判管轄權涉及國家主權,一國僅能直接規範自己國家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裁判某一涉外爭執事件,不能決定其他國家法院有沒有管轄權。

最高法院去年11月發回更裁後,高等法院在本次最新裁定中認為,本案得類推適用《民事訴訟法》第1條及第2條,即如果被告在我國設有事務所、營業所或住所,我國法院即取得管轄權。黃馨雯說明,這等於高等法院認定,被告如果人在台灣就有管轄權,不在台灣的就沒有管轄權。

由於13人以外,還有被告11人因住址不設在台灣,尚未被承認管轄權,但至少我國法院願意正面受理本案,律師團也對此表示肯定。

參考英、荷跨國訴訟 台塑越鋼案有望寫環境訴訟新頁

台灣向跨國企業提起環境訴訟已有前例,例如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污染事件、阿瑪斯號貨輪油污事件等。不過,台塑越鋼案的特殊之處在於,這是首起我國企業對其他國家造成污染,台灣法院有權審理的訴訟案。

黃馨雯指出,由於沒有前例可循,律師團借鑒了類似國際訴訟案例,包括荷蘭皇家殼牌(Royal Dutch Shell)子公司污染奈及利亞的跨國環境訴訟。


2019年6月,多個公民團體陪同受害民眾前往地方法院控告台塑集團。圖中持麥克風者為黃馨雯。本報資料照,孫文臨攝

殼牌自1950年代以來,發生多起因不當管理導致的漏油事件。奈及利亞居民主張,殼牌對於油管及油井所造成的漏油污染未盡保護義務,已經損害當地居民權利,在荷蘭法院提起訴訟。最後法院判定殼牌的奈及利亞子公司,必須賠償兩個村莊的農民因2004年、2005年石油外洩造成土地損失。

黃馨雯補充,尚比亞狀告英國企業污染水資源的訴訟也很值得參考。英國母公司Vedanta和尚比亞子公司KCM,因為在尚比亞排放有毒物質,嚴重破壞當地灌溉與飲用水,讓1826名尚比亞居民憤而提告,英國法院肯認英國法院對於該件訴訟具有管轄權,被告KCM提起上訴,英國最高法院2019年無異議地駁回被告上訴,允許尚比亞居民在英國法院提起侵權行為訴訟向Vedanta、KCM求償。

台塑越鋼案後續是否就無管轄權的部分提出「再抗告」,原告、律師團和聲援的民間團體尚在討論中,將在近期作出決定。

作者

許祖菱

大學就讀傳播學系,現在是文字/影像/翻譯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