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共識室內場所未全面禁菸 拒菸聯盟譴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立院共識室內場所未全面禁菸 拒菸聯盟譴責

2007年06月15日
摘錄自2007年6月14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立法院朝野今天協商討論多時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達成雪茄館等部分場所室內不禁菸共識。由董氏基金會等115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台灣拒菸聯盟」,晚間發表聲明表示「夢想破裂」,並譴責反對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的朝野立委。

立法院朝野下午協商爭議多時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第15條條文內容,反菸團體極力爭取的「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條文,贊成與反對各有立場,最後達成共識,將設有獨立空調及室內吸菸室的公眾消費室內場所、雪茄館、半戶外開放空間餐飲場所、酒吧及視聽歌唱場所,排除在禁菸場所外,其餘室內場所全面禁菸。

拒菸聯盟指出,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已獲得168國簽署,其中147國批准通過,必須依照公約規範修訂菸害防制法規,立法院的朝野共識不但背離 FCTC 規範,甚至還有18個月緩衝期,「台灣儼然在衛生領域成為第三世界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