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島核事》為何犧牲?為核犧牲?核廢料的犧牲體系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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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島核事》為何犧牲?為核犧牲?核廢料的犧牲體系

2024年03月04日
摘錄自春山出版;文:王舜薇、崔愫欣
編按:《海島核事》由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與春山出版社總編輯莊瑞琳共同策劃,完整紀錄台灣「反核史」。本文摘自第四章〈核廢何去何從?〉,爬梳核廢料難題,指出核廢料處置上常出現的「犧牲體系」,並回頭檢視台灣自身,闡述蘭嶼核廢儲存場面臨的爭議

核廢料。此為資料照,翻拍於2012年「核電.歸零」反核遊行現場。圖片來源: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提供

福島核災過後的第三年,在福島出身成長的東京大學哲學系教授高橋哲哉,對自己的家鄉懷有強烈的愧疚感。為什麼在知道蘇聯車諾比事件、日本東海村JCO事故等的慘痛教訓下,還讓自己的故鄉去背負如此重大的風險,而自己卻在東京悠哉地享受著福島核電廠所供給的電力呢?他以被犧牲者、得利者雙重身分,縝密省思後寫下《犧牲的體系:福島.沖繩》。

他從福島核電廠與沖繩的美軍基地談起,反省日本核工體系與國家機器、民間社會、受核影響地區之間的關係。為什麼是以福島與沖繩作為思考的起點呢?高橋哲哉認為,這兩個地方正代表在戰後日本被編入國家體制內的兩個犧牲體系,福島的核能事故,曝露出在推展核能政策中所潛藏的「犧牲」;而沖繩普天間的美軍基地問題,則凸顯關於日美安保機制中的「犧牲」。

書中將核能產業喻為「犧牲的體系」,他認為日本使用核能科技之後,對社會造成了四重犧牲,這四重犧牲過往被國家的「絕對安全神話」所包裹而難以得見,但福島核災的發生卻使犧牲的體系昭然若揭。他指出這四重犧牲包括:發生嚴重事故的犧牲,受曝勞工的犧牲,採掘鈾礦伴隨的受輻射曝曬的勞動與環境汙染問題,核廢料造成的犧牲。核電是若沒有這些犧牲就無法運作的體系,而這種將某些人的利益建築在其他人的犧牲之上的「犧牲的體系」,無法從現代憲法的人權原則上獲得正當化,更無法在人道倫理上獲得正當化,基於這些理由,他覺得應該盡快廢除核電。

以台灣為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第四條與《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第四條,均明定不可將處置場址設置於高人口密度區。從法律制定就可以看得出來,正是由於核廢料的特殊性,有高度汙染風險,須要與生物圈保持安全隔離。核電廢棄物的毒性與時間尺度,與其他工業廢棄物大不相同,但這也造成核廢料必須放置在偏遠之地的命運。

人口密度高低在處置場址設定條件中備受爭議,問題在於將都市用電量大的代價放在人口密度低的偏鄉,由當地居民承擔廢棄物的風險,甚至影響原地的生活、生態,這種做法是否合乎公平正義?例如台東縣人口數為全國1%,用電比例不到全國的0.5%,全國懼怕的低階核廢建議候選場址卻屢次公告鎖定原住民族所在的達仁鄉南田村,以回饋金換取數百年的輻射汙染權力,用電最少的地區卻得承受全國用電汙染代價,違反城鄉發展正義及族群正義。

在核廢料處置政策中,屢屢將候選場址選定於原住民族生活區域,聲稱當地地質合乎條件,也符合法律「不可放置在高密度人口區」的規定,但這恐淪為輻射種族主義(radioactive racism)之虞。種種看似客觀公平的衡量條件,並未考量地區偏遠、人口密度低的區域,幾乎都是原住民族的生活領域,在此情況下,每一次的選址都有極高機率落在原鄉,使得原住民族只能不斷進行抗爭。

至今台灣尚無找到高階與低階核廢最終處置場的場址,不管高階與低階核廢料,大部分仍存放在核一、核二、核三廠內,少部分放置於蘭嶼貯存場。綜上所述,台灣的核廢料政策也是建立在犧牲的體系上:首先,讓核電廠旁的居民承受兩次犧牲,不但已與核電為鄰40年,核電除役後,還要繼續跟核廢料共存,只要一日找不到最終處置場,共存的時間就會無限延長。

其次,從未使用過核電的蘭嶼,不但是偏遠離島,也是原鄉,加諸其上的是雙重的犧牲與歧視,即使島上一再發動抗爭,也僅能讓核廢料不再增加,即使政府已公開表示蘭嶼只是暫時貯存場,於理於法都應該遷出,但因找不到核廢最終處置場,多年來核廢始終無法遷出蘭嶼,這是核廢難解的結構性問題。

支持繼續發展核電的政治人物,在無法解決核廢料的處置問題前,大談核電廠的延役、重啟,其實一點也不「務實」。現階段核一、核二廠總計有1萬5770束高階核廢料,這些核廢料要何時才能移出仍是未知數。台灣過去過度樂觀看待所謂的「科學方式」處理核廢料,結局就是核電發展40多年來,不但低階核廢料處置場選址處處碰壁,也無法處理高階核廢料,甚至沒有「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的選址法制」。台灣至今尚未有具體可行的核廢政策,核廢料仍然不知何去何從。想要擁抱核電,也該要面對核電的代價。

※ 本文摘自《海島核事》。轉載請洽春山出版。


海島核事:反核運動、能源選擇,與一場尚未結束的告別


圖片來源:春山出版 提供

作者: 王舜薇、崔愫欣
出版社:春山出版
出版日期:2023年12月12日
ISBN:9786267236741

核電雖然宣稱安全便宜,但全世界至今尚未有辦法妥善處理核廢料,只能透過號稱安全的方式貯存起來,人口少、地理相對邊緣的蘭嶼就成為放置地點,當地原住民族也因而必須承擔核廢帶來的風險。

而在核電廠與核廢場工作的工人,暴露在無色無味的輻射傷害中,罹患疾病後更難以舉證其與核能的關係。這些故事讓我們進一步思考,當都市人享受核電的同時,為何是偏鄉在承擔後果?當核電創造巨大的電費收益,基層的工人及當地居民又是如何被犧牲?

本書是目前最完整的台灣反核運動史,記錄台灣發展核能的來龍去脈,梳理反核運動的歷史,讓我們從東北角小漁村的核電廠到世界大國間的核競逐,理解這一場告別尚未結束,我們都還在路上。

作者介紹

王舜薇

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台灣大學日文系畢業。2008年開始關注反核運動,當過記者、雜誌撰述、環境組織專職,目前在公民社會領域從事研究工作。曾獲雲門「流浪者計畫」獎助。合著《文明初來電:新店溪水力發電百年記》、《為什麼我們不需要核電:台灣的核四真相與核電歸零指南》等書。在寫作中持續學習。

崔愫欣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輔仁大學法律系畢業。大學時期加入輔大黑水溝社,參與學生運動,跨校共組學生環保工作隊進行訪調,立志投入環境運動 ,2004年以紀錄片《貢寮你好嗎?》獲第27屆金穗獎最佳紀錄DV,入選國內外影展。從事非政府組織工作20年,現為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召集人。

協力作者簡介

劉惠敏

陽明大學衛生福利所碩士,曾任非政府組織工作者、記者,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以採訪書寫作為社會參與之一。著有《營養聖戰40年:台灣營養學會四十週年紀念專書》,合著有《競合力點亮醫療:北醫醫療體系的變革之路》、《與情緒相伴的新生活提案:11個練習,讓你在憂鬱、焦慮、憤怒、孤單時拿回主動權》、《台灣長照資源地圖:長期照顧實用指南》等書。

主編簡介

賴偉傑

清華大學電機系畢業。1992年開始參與環保運動,1999年共同創立「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現任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長。第一份工作在竹科,曾進入公部門服務,在台灣與中國的NGO擔任過專職工作。長期投入草根環保運動與倡議,關注廢棄物、環境汙染、核電與產業政策等議題的結構性問題。編著出版《淡水河破碎地圖》、《我們為什要反核》,亦參與撰寫《解嚴三十人權落實──社會人權:解嚴與環境人權》、《台灣能源轉型十四講》。

審訂者簡介

劉華真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著有專書《Leverage of the Weak: Labor and Environmental Movements in Taiwan and South Korea》。

策劃者簡介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於2000年成立的全國性非政府組織,以促進社會公義、創造永續環境為使命,秉持「議題結盟、社區串連、公民行動、永續社會」的理念,長期致力於台灣環境政策的建構與環境議題的推動,以政策監督、群眾教育、直接行動等方式來推動社會的改革,並化觀念為具體行動,積極守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