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立法保護撫仙湖 水質標準從Ⅱ類提至Ⅰ類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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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立法保護撫仙湖 水質標準從Ⅱ類提至Ⅰ類

2007年08月28日
摘錄自2007年8月27日人民網雲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日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制定頒發「雲南省撫仙湖保護條例」,規定按照國家Ⅰ類水質標準,依法保護至今仍保持Ⅰ類水質的高原湖泊撫仙湖。新法規將於9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將撫仙湖水域及湖濱帶100公尺範圍內劃定為一級保護區,區內禁止新建排污口、新建建築物、圍湖造田、圍網養殖、洗刷生產生活用具等行為;將一級保護區以外、集水區以內劃定為二級保護區,也禁止各種破壞生態和污染環境的行為。違反禁令者,將被依法處罰。

撫仙湖位於雲南省玉溪市境內,是中國第二深淡水湖泊,最高水深158.9米;容水量居全國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