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太湖排汙新標準 逾三成企業被迫關停摘錄自2007年10月16日中央社江蘇報導 中國江蘇省環保廳近日推出污染物排放新標準,將於2008年起實施,這是太湖藍藻事件後江蘇首次大幅修改排汙標準。預計新標準實施後,江蘇太湖地區三分之一的企業將「關、停、併、轉」。 新華社報導,中國環保部門統計分析,威脅太湖水質的污染主要源於太湖地區生活污水和紡織印染、化學工業、造紙工業、鋼鐵工業、電鍍工業及食品製造等6個行業排放的污水。 江蘇太湖地區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主要針對生活汙水處理廠和這六個行業。「江蘇太湖地區城鎮汙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主要規定COD(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4項指標,並嚴格限制企業的汙水排水量。 環保部門預估,新標準實施後,江蘇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的污水將削減五成的COD、六成的氮和五成的磷;6個行業可削減34%的COD、66.7%的氨氮和50%的總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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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週三, 2007-10-17 10:37 提交人: 江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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