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石斑若複檢出孔雀石綠 須清池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漁業署:石斑若複檢出孔雀石綠 須清池

2005年09月18日
摘錄自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孔雀石綠是一種工業染料,農委會禁止使用孔雀石綠供動物用藥,且不得在食品中檢出孔雀石綠,不過,漁業署最近在部分養殖場檢出孔雀石綠,目前由當地縣市政府監控不合格養殖場,其養殖物暫時不得上市,並將進行複檢,官員指出,如果複檢確認業者確有違規使用孔雀石綠,將要求重新處理魚塭池水及底泥,其養殖物也不得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