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面臨海洋生態浩劫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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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就面臨海洋生態浩劫

2008年07月01日
作者:胡念祖(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華民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秘書長)

珊瑚礁是海中熱帶雨林。圖片來源:陳昭倫當馬政府急於在短期間內振興經濟,並窮於應付民進黨立委出招之際,我國海洋生態卻在農委會錯誤決策下,正面臨一場新的浩劫。

馬政府於520上台,農委會5月22日就發布「兼營珊瑚漁業漁船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5月24日即行生效。該法規命令之目的並非在強化漁船兼營珊瑚漁業之管理,反而是變相大舉開放漁船採撈珊瑚之許可,並劃出總面積達7,811平方公里的五塊海域作為珊瑚漁船作業之漁區。

回顧民國95年6月29日,當時民進黨政府之農委會蘇嘉全主委宣布「新農業運動」,將「嚴重危害生態之漁業,三年後全面禁止」納入為政策目標諸項目之一,並在漁業署堅持執行民國78年(國民黨執政)時所修訂之「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之下,至民國96年初時,全國領有珊瑚漁業執照之漁船僅剩三艘,使得我國逐漸全面禁絕珊瑚漁業已有達成之機會。

民國96年2月2日農委會漁業署發出「呼籲勿違法採捕珊瑚以維護生態系資源」新聞稿中指出,「由於珊瑚之生長遲緩,且漁場有限,一經捕撈,短期內難以恢復」,但「國內珊瑚漁船則大都採捕紅珊瑚(深海珊瑚之一種,屬柳珊瑚類,俗稱寶石珊瑚)。紅珊瑚雖未列入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之保育物種,惟目前我國珊瑚作業方式係沿襲、改良古老之採擷方法,選擇性差,除將嚴重破壞海洋生物據以生存之珊瑚生態棲地外,亦有採捕到CITES附錄所列之珊瑚之虞」。同一新聞稿中,漁業署亦指陳國際社會之作為,並希望朝國際規範方式推動珊瑚漁業之管理。

新發布的「注意事項」中,不僅新開放珊瑚漁船96艘,且自明(98)年起再逐年遞減,但未列出遞減之速率,不僅使得民進黨執政時欲在98年6月底前全面禁止嚴重危害生態之漁業的努力完全落空,並可能使珊瑚漁業就此「永續」不絕。在「注意事項」及所附申請書與漁撈日誌表格中,未見對漁具漁法之選擇性有任何規範,所報「漁獲量」中亦僅需要呈報「重量」(公斤),並未對株徑大小或高度等規格及總採捕量有所限制,除船位通報外,亦未有其他任何作業監督、查察之規定與作法。在此種幾近全面放任的開放下,我國周邊海域珊瑚群落已然面臨一場浩劫。

國民黨甫一執政,立即大開海洋生態保育之倒車,令人深惡痛絕。此間反映出農委會決策高層心中毫無國家「永續發展」之念,卻只懂得屈服於地方勢力及立委關說之壓力。馬總統宣示「藍色革命,海洋興國」,要的是在海洋上有革命性的新思維與新作法,並能夠因此而振作國家的海洋權益與海洋產業,而不是要農漁機關以一種近似放任的行政方式,縱容漁業經營者追求一己的短期利得,亦不是要農漁機關與漁會「同穿一條褲子」,一起高唱「弱勢」並尋求救濟的,而應是作為漁業行為與漁業產業的「管制機關」,創造優質且強勢的法政環境,讓漁民成為海洋生態的守護者,而非問題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