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態社區角度看「變更台北市北投區奇岩新社區主要計畫案」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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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生態社區角度看「變更台北市北投區奇岩新社區主要計畫案」

2008年12月05日
作者:姜永浚(台師大環境教育研究所碩士)

本社區自民國81年公告計畫變更為住宅區後,幾經波折,遲至民國94年底始完成發放區段徵收地價補償費。隨後於民國96年因老樹保護及國際風氣之故,改為朝向「生態社區」之理念進行規劃並完成主細部計畫第一次公告說明會,民國97年1月經北市都委會審決通過送內政部核定。內政部都委會組成專案小組與承辦人員討論後提出8點建議意見要求修正,並於同年8月附條件通過核定,條件一為變更公一、公二為公園用地,條件二為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若展覽期間無意見或意見與變更案無直接關連,則可報內政部逕為核定;若有意見且與變更案有直接關連者則需再提會討論。這即是北市發展局於2008年11月20日(四)下午3點舉行第2次說明會的原委。

該變更案分為11部份,為「緣起」、「原都市計畫情形」、「自然環境與發展現況」、「發展潛力、限制分析」、「計畫目標、年期與計畫人口」、「規劃原則與構想」、「防災計畫」、「變更計畫內容」、「開發方式」、「實施進度及經費」、「其他」等。其中,應該與生態社區目標關係最密切的當為「規劃原則與構想」及「開發方式」,但實際上,「規劃原則與構想」中只分為土地使用及交通動線系統二者做闡述;「開發方式」中則包括3點,第一,仍維持原區段徵收方式辦理。第二,本變更案與原徵收土地之目的相同。第三,土地所有權人應領回之抵價地與原比例相同,故未影響所有權人權益。

試問,一份隻字未提生態社區的定義、理念、規劃原則、開發方式的主要計畫書,要如何達成生態社區的目的?

台北市奇岩新社區將成為台灣第一處新開闢的生態社區,在樂活(Lifestyles of Health and Sustainability)或節能減碳的國際思潮方興未艾下,未來勢必成為其他地方政府或中央師法學習的對象,但筆者認為該計畫仍有相當改善空間,在此願拋磚引玉,若能引起社區居民或關心生態社區發展的人士參與討論,相信能協助本計畫案更趨完美。

於「規劃原則與構想」中增加對生態社區的定義、理念等之詳述,如「多層次多樣性的生物棲地創造」、「以通用設計代替傳統的無障礙空間」、「區域能源資源提供、在地消費的空間規劃」、「二氧化碳減量原則」、「規劃及施工期間的地方公民參與」等,以作為進一步擬定細部計畫時的依據。並打破傳統以車輛為主體的交通動線思考模式,重新思考「人」、「無動力交通工具」、「動力交通工具」在這個社區內的配置比例。

在「變更計畫內容」中,本次增列了未來細部計畫的都市設計管制內容,包括「水資源管制」、「綠資源管制」、「綠建築管制」、「綠色交通管制」等,筆者認為就生態社區而言,單此4項似有見樹不見林之憾,若能再增加對已經存在但不在受保護樹木之列的原生樹種的保護以及以生態廊道的系統思考整個社區的道路及開放空間規劃,相信能更豐富整個區域的物種多樣性。

在「開發方式」中,其實只提到區段徵收的開發方式,筆者建議應尊重目前已經生活其中的生命,並以分區分階段的方式逐步開發社區內的公共設施及開放空間,以提供野生動物逃生避難所需的緩衝時間與空間。

此外,本次計畫亦指定未來應留設無遮簷人行道,筆者認為這點仍有討論空間,畢竟人行道有遮簷才能代替過往騎樓的功能,並提供遮陽、遮雨、太陽能發電及雨水回收的可能性。

本主要計畫自去年公告以來,於北市及內政部都委會均經至少2次會議的討論才通過,可見諸位委員的期待,發展局2次說明會中亦均有多位議員到場關切。筆者期待開發單位能廣納眾議,以替台灣生態社區的發展奠定絕佳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