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草案」公聽會 災民:大自然已承受不住過度使用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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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草案」公聽會 災民:大自然已承受不住過度使用

2009年09月09日
本報2009年9月8日台南訊,特約記者朱淑娟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8日在台南成功大學舉行「國土計畫法草案」第三場公聽會。過去兩場多半是學者與環保團體發言,今天最特別的是,八八水災後幾乎滅村的嘉義縣梅山鄉太和村,倖存者親屬簡秀芽到場,以一個受災戶的心情沉痛指出,「大自然已承受不住我們過渡使用,人跟自然已失去平衡」。

「我是在山上長大的小孩,但我發現山上的平衡正在瓦解。」八八水災時,家被土石流沖毀,全家九人靠著家後方的櫸木跟兩顆大石頭形成一座孤島,在歷險31小時後終於獲救,其中包括她78歲高齡的老父、老母,等待救援期間只吃了兩片吐司。

關於國土計畫法,她表示,無法放到這麼大的視野去看,但如從小地方去看,可以從現在遇到的問題,去看到未來。

我要回去照顧我家的那棵櫸木

簡秀芽說,災後她一直想著救了她全家姓命的那棵國寶櫸木,她問先生,「你覺得那棵櫸木能活嗎?」先生說,「應該還活著吧。」她問弟弟,得到的答案卻不一樣。她又發信問了生態工法基金會,對方認為樹木的生命力很強,存活的機會相當高。

於是,她決定要再回到那個已被土石流沖毀的家,因為想照顧那棵櫸木,那棵奇蹟式救了她全家姓命的老櫸木。

拜託所有人彼此疼惜,更要疼惜山林

簡秀芽在她的網誌留下這段話,「這場災難洗去了我們的老家與新家,但也淨化了許多身外的煩惱。保命的過程有許多微妙的天助人助,也願所有受難的人能得以救助。拜託天公土地公伯啊,疼痛受難的人。也拜託所有人彼此疼惜,更要疼惜山林...。」

氣候變遷 國家防救災體系已不足以因應

營建署綜合計畫組副組長林秉勳表示,國家雖然有一套防救災體系,但氣候變遷已超過防災保育規劃的預期。例如這次受災最嚴重的甲仙鄉小林村,是農委會土石流潛勢溪流,小林村也曾經操作過土石流預演,但還是遭受重創。

林秉勳說,國土計畫法從82年至今一直無法走出立法院,每當災後民間就要求國土空間應更合理使用,國土計畫法今年6月30日送到行政院後,本來8月11日要舉行審查會,但不幸8月8日發生八八水災,行政院要求內政部到北中南東舉行公開會,聽取各界意,廣徵民意提出對國土計畫法草案的具體建議。

營建署的層級能推動國土計畫法?

國土計畫法草案的三場公聽會中,都有民間質疑營建署的層級太低,不足以整合其他部會。成功大學都市計畫系教授陳彥仲質疑,草案規定,未來中央與地方如意見不一致,「請行政院核處」。他說,「這太理想化了。」

陳彥仲舉例,科學園區指定這個地區,通常這計畫都是行政院認同的,內政部如何與行政院抗衡?依現行機制,未來這種事還會發生。

立德大學資產管理與城市規劃系教授邱仲銘認為,國土計畫法整合的層面相當廣,但過去的法如果不檢討,現在整合還是沒有用。國土計畫法第一條目的很堂皇,「為促進國土資源合理配置,以有效保育自然環境...特制定本法」,但優先順序是什麼?我們對國土的想法是什麼?思維又是什麼?他認為從思維到執行面,包括國土計畫法的退場機制,應先做系統式的規畫。

國土計劃實施前 應啟動新一波土地調查

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日前參加高雄縣一個內部會議,談到小林村為何受災這麼嚴重,村民提到原始森林被砍伐,連樹頭都砍掉。

國土計畫法第31條指,「與國土功能分區之使用性質、用途、規模及項目相同或相容者,依下列規定容許使用」。李根政說,這就是沒把經營森林、保安森林分開,在保育區造林,水土保持不足。砍樹養香菇,每年用到3000公頃,都位於農牧用地。「林地要有分類的概念。」

地球公民協會研究員楊俊朗表示,非都市土地依現況編定,農牧用地被林地包圍,他一定要開路,應檢討第一次編定不合理的地方。

國土計畫法將使農地持續減少

草案第23條關於「農業發展地區」,在不影響糧食安全及農業生產環境下,可釋出變成「城鄉發展地區」。應做為生態保護的地區可改劃為「國土保育地區」。楊俊朗指出,這意謂未來農地面積不會增加,應應該增加農地才能保障糧食安全。

李根政說,農地釋出的前提是糧食安全,全台灣80多萬公頃優良農地正在消失中,如工業區要用到優良農地,要有調查。他認為,如沒有啟動新一波土地調查,國土計畫法實施後也不會改變現況。

台灣科技大學研究生嚴小姐認為,糧食危機與環境危機同時存在,農業發展地區釋出,導致農地面積減少,但法中未提出釋出土地給農業發展地區。國土計畫法將成為不利農業發展的法,「這是不可看見的農業危機」。

母法、子法、中央、地方權責不明

成大建築系教授賴榮平表示,國土計畫法應先訂母法再訂細則,現條文層次不均一,把海洋放入陸域計畫,這不應該。另外他建議,國土計畫應由中央訂,但現在卻變成與區域計畫法一樣,有中央也有地方,「這完了」,國土規畫就應該是中央,地方是執行單位。

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理事長程建中認為,國土計畫法是為了未來立法,要把永續經營的觀念放進來,要做國土永續經營,而不是國土發展。他建議,「國土發展基金」應改為「國土經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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