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排放交易機制資金未明定用途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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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排放交易機制資金未明定用途

2009年06月10日
摘譯自2009年06月10日ENDS報導,謝雯凱編譯;趙家緯審校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根據ENDS獲得的一份歐盟執委會非正式文件,來自歐盟排放交易機制的資金,於再生能源與碳捕集和儲存(CCS)計畫之間的分配,歐盟行政官員將不會事先具體規劃。反之,執委會提議將個別選擇值得接受資金挹注的計畫,選擇的依據為一系列的標準,如技術與財務是否健全、創新程度、可否推廣、是否能允諾提供知識分享,以及是否物超所值。
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