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千家違規工廠 可就地合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5千家違規工廠 可就地合法

2010年05月19日
摘錄自2010年5月19日聯合報員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民進黨彰化縣黨部主委江昭儀與縣議員江熊一楓昨天說,立院通過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在97年3月14日前既有的未登記工廠,可不受土地及建築法規管制,由縣市政府發給臨時工廠登記證,但需繳交回饋金。彰化縣約有5000家大小工廠可望受益,申請就地合法化。

江熊一楓指出,新修正的法令,不受土地管制或建築法規等限制,也就是不用受限工廠必須要設在工業區,新法將可讓工廠也在農業區等非工業用地,只要能符合環保、消防、水利、水土保持等規定,就能夠申請補發工廠登記證。她說,很多人投資中小工廠後,都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登記證」,就是獨缺「工廠登記證」,所以工廠不能買賣、借貸,新法規修正後,就能夠順利取得「三證」,這些問題都可迎刃而解。

這樣的法令通過,對一般工廠可能是件好事,然而,對環境是否會造成傷害,倒是值得後續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