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流警戒指標 監院建議增「降雨強度」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土石流警戒指標 監院建議增「降雨強度」

2010年09月28日
摘錄自2010年9月27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監察院調查發現,農委會發布土石流黃色、紅色警戒區的依據,只以「累積雨量」作單一指標,未盡周延,也有失草率;監察院建議農委會仿日本,增加「降雨強度(每小時降雨量)」指標,作為監測機制。

監委表示,最近凡那比颱風肆虐大高雄,當地居民形容「水是用倒的」,此即雨量強度之意,也就是每小時降雨量;目前農委會測土石流以累積雨量,是指總共降下多少毫米雨量。

監院調查報告引用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的觀點,認為「土石流潛勢溪流的總雨量指標監控機制,值得繼續執行,但應增加雨量強度的指標」;日本國土交通省河川局砂防部及日本砂防協會,從昭和時代起便以兩指標作為警戒或撤退依據;農委會可參酌將土石流警戒標準增加降雨強度資料,於不同地區建立不同「崩塌破壞臨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