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講習 重犯上足8小時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境教育講習 重犯上足8小時

2010年10月13日
摘錄自2010年10月13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99年6月公布的「環境教育法」,將於100年6月5日上路,未來違反任何環保法規,只要罰鍰超過台幣5000元,就須接受「環境教育」講習,環保署12日邀集各縣市環保單位研商,確定講習分為1、2、4、8小時等4種課程。

環保署綜計處處長葉俊宏表示,每一條環保法規罰鍰都有上下限,以後金額將區分為4級。當事人如果被罰金額落在最少那一級,則上1小時講習課,依此類推,如果嚴重到停工停業,則要上足8小時課程。

第一次違規,由操作人接受講習,如違規再犯,則換負責人接受講習;拒不接受講習或中途「落跑」講習時數不足者,再處5千至1萬5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