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4月26日
摘錄自2011年4月26日蘋果日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加強保護動物,高雄市農業局草擬「高雄市動物保護及管理自治條例」,計劃設置「動物保護警察」,未來民眾遇到虐殺動物案件,動保警察也將透過鑑識與採證,揪出虐待動物嫌犯。
農業局長蔡復進昨(25日)指出,「動物保護及管理自治條例」料在議會下一會期提出,將推「絕育、晶片、犬病疫苗」三合一措施,落實動物稽查,並成立專責動保警察,規劃每個分局指定兩位刑警負責。未來還將委託民間收容及設大型動物收容中心,減少流浪動物安樂死數量。
動保處副處長朱家德表示,因目前各分局無專責動保警力,若有案件都由分局視人力狀況指派刑警辦理。
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小華相當認同設置動保警察,「因警察出動才有威嚇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