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1日,世界衛生組織附屬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研究指出,使用無線電話導致膠質瘤(惡性腦瘤)的風險增加,而這跟手機使用有關。IARC主席、南加大流行病學家薩梅特說,手機重度使用者(指10年間平均每天使用手機30分鐘)罹患腦瘤神經膠質瘤的風險增加40%。
10多個國家的30多位專家因此建議,應將射頻電磁輻射(手機屬於射頻電磁輻射)列入「2B可能致癌物」。這是繼2007年IARC將極低頻電磁輻射歸類為「2B級可能致癌物」後,再將射頻電磁輻射列入。(註)
電磁輻射 看不見的塑化劑
而最近引發社會恐慌的塑化劑也是「2B級可能致癌物」。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形容電磁輻射是「看不到的塑化劑」。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全台各地電磁輻射受害者,4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要求環保署應將電磁輻射的名稱從現在的「環境建議值」修正為「瞬間暴露值」,同時告知民眾目前的「環境建議值833毫高斯」並非安全值,政府有責任保護人民健康,訂定預警措施,避免民眾受電磁輻射危害。
立委田秋堇在記者會中指出,最近國人聞塑化劑色變,但卻讓我們的孩子一直帶著手機。她的小孩在加拿大念書,發現當地小孩很少有手機的,這是國家衛生單位要求,台灣民眾應檢視身邊的致癌物質。
陳椒華表示,電磁輻射無色、無味、看不到,可能致癌性包括兒童白血病、腦神經瘤、聽神經瘤。電信或電力業者常以咖啡也是「2B可能致癌物」來告訴民眾不必擔心電磁輻射。但她強調人不會24小時喝咖啡,但卻可能長時間暴露在電磁輻射下,電磁輻射的致癌性不能與咖啡相比。
陳椒華指出,立法院日前朝野協商已通過,要求環保署修正非游離輻射「環境建議值」(Basic limit and Reference level)名稱為「瞬間暴露參考限制值」,同時應明確規範,這個值並不是長時間低劑量暴露安全值。
另外,她要求NCC應要求業者在手機外殼標示手機SAR值(電磁波能量吸收比值W/KG),教育部應宣佈校園15歲以下禁用手機,國民健康局應比照塑化劑事件,向民眾提出電磁輻射危害警告,提醒民眾做防護措施。
官員提不出預防辦法 如何保障民眾安全
環保署回應,近日將舉行專家會議,討論是否修正環境建議值的名稱。教育部也表示近日將邀各界討論中小學生使用手機的問題。NCC代表則跟過去一樣,不願要求業者在手機背蓋標示SAR值。
而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表示已經印了宣傳品,提醒用手機應以簡短必要為原則。但除了印宣傳品,卻沒有做出什麼積極的防護策略。整體而言,今天各部會官員的回應,環保團體及各地受害民眾表示無法接受。
(註)
電力(極低頻)設施:指69千伏特(kV)以上輸電線路設施(變電所、高壓電塔)
非電力(射頻)設施:調幅廣播、調頻廣播、無線電視發射台、行動通訊基地台、雷達站、Wimax等設施。